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奖励办《关于推荐辽宁省科学技术奖励评审专家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我市辽宁省科技奖励评审专家推荐工作,现将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推荐条件及要求
详见省奖励办通知
二、有关具体事项
经我局推荐省科技奖励评审专家,除满足省奖励办文件要求外,还应完成如下具体事项:
1.评审专家由所在单位负责向我局推荐。推荐单位必须是在我市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不接受专家本人直接报送。
2.推荐材料以电子文件方式提交。包括:(1)推荐函及推荐名单。单位和法定代表人用印后,扫描成PDF电子文档。(2)辽宁省科技奖励评审专家信息表。Excel电子表格。
3.请各推荐单位务必于1月23日17时前,将推荐材料电子文档(文件夹命名:XX单位推荐省奖励评审专家)提交市科技局成果处。
4.根据省奖励办通知精神,以往已入库专家本次仍需重新推荐。
联系人:李永成
联系电话:22740339
附件:1.关于推荐辽宁省科学技术奖励评审专家的函
2.辽宁省科学技术奖励评审专家推荐名单
3.关于推荐辽宁省科学技术奖励评审专家的通知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