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备案2023年沈阳市星创天地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依据《沈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建设星创天地的实施意见》(沈科发〔2020〕33号)相关要求,经单位自主申报、区县(市)科技管理部门审核、市科技局审核评审、社会公示等环节,…

各有关单位: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建设星创天地的实施意见》(沈科发〔2020〕33号)相关要求,经单位自主申报、区县(市)科技管理部门审核、市科技局审核评审、社会公示等环节,新民市佰林种植专业合作社  、辽宁省养只猪猪牧业有限公司2家单位申报的市级星创天地通过备案(见附件)。

请以上备案的沈阳市星创天地运营主体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在科技创新、技术示范、成果转化、创业孵化、人才培训等方面积极开展工作,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发挥更大作用

 

附件:2023年备案市级星创天地名单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12月29日

附件:2023年备案市级星创天地名单.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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