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沈阳市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办法》(沈科发〔2021〕13号)、《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沈阳市新型研发机构的通知》(沈科办发〔2023〕30号)有关要求,经机构申报、区县(市)科技管理部门审核、专家评审、市科技局党组会审议和社会公示,现认定沈阳市高性能航天复合材料压力容器产业技术研究院等7个机构为沈阳市新型研发机构(见附件)。
请各有关单位按照新型研发机构建设要求,做好规范化建设、市场化运行工作,市科技局将适时对新型研发机构建设运行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并根据考核评价情况给予相应政策支持。
附件:2023年认定沈阳市新型研发机构名单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