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沈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建设星创天地的实施意见》(沈科发〔2020〕33号),经自主申报、专家评审,现将拟备案的2023年沈阳市星创天地予以公示。
自即日起七日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名单持有异议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市科技局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表明真实身份,提供联系方式。凡匿名或超出期限的,不予受理。
特此公示。
业务电话: 024-23768052
监督电话: 024-22722774
附件:2023年拟新备案市级星创天地名单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