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公开许可(备案)结果。
现将2024年2月第1周许可(备案)信息公示如下:
附件:1.权限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编号告知书信息(2024年2月第1周)
2.权限内食品生产许可证信息(2024年2月第1周)
3.权限内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药师注册证信息(2024年2月第1周)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不代表代众查策立场,代众查策不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给予任何担保、暗示和承诺,仅供读者参考,政策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本政策容影响到您的合法权益(内容、图片等),请及时联系本站,我们会及时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