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省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办法>的通知》(黑医保发〔2022〕58号)、《关于做好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的通知》(黑医保发〔2023〕19号)、《关于开展哈尔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定点零售药店准入管理工作的通知》(哈医保中心函〔2023〕1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平公开、强化监管、优化服务的要求,遵循供需平衡、择优选择、鼓励竞争、动态管理的原则,结合哈尔滨市实际,拟确认哈尔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定点零售药店181所,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2月19日-2024年2月23日
附件:拟定哈尔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定点零售药店名单
哈尔滨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4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