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云南省工业遗产管理暂行办法》(云工信规〔2023〕3号)和《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首批省级工业遗产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产业〔2023〕247号)要求,经工业遗产所有权人自愿申请、相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推荐、专家评审、现场核实、征求意见、网站公示等程序,确定了云南省首批工业遗产名单,现予以公布。
相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和云南省工业遗产所有权人要按照《云南省工业遗产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要求,加强省级工业遗产的保护管理,积极推动活化利用,传承弘扬优秀工业文化,促进工业旅游和城市更新协同发展。
附件:云南省首批工业遗产名单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