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高企认办 [2024] 4号
各有关单位:
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和《江西省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和异地搬迁管理工作规程》(赣高企认发〔2021〕11号)的规定,经企业申请、认定机构审核、公示等程序,同意江西成必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10家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更名后高企证书编号和有效期不变。
附件:
江西省高企认定管理工作办公室
2024年3月5日
赣高企认办 [2024] 4号 各有关单位: 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和《江…
赣高企认办 [2024] 4号
各有关单位:
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和《江西省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和异地搬迁管理工作规程》(赣高企认发〔2021〕11号)的规定,经企业申请、认定机构审核、公示等程序,同意江西成必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10家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更名后高企证书编号和有效期不变。
附件:
江西省高企认定管理工作办公室
202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