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工信主管部门:
按照《哈尔滨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哈工信规〔2019〕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现组织开展2024年哈尔滨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需具备《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0万元而未入统的企业需说明理由)。
二、申报程序
1.请各区县(市)工信主管部门及时将通知传达到属地内相关企业,组织企业按照《管理办法》要求备齐相关材料,并于3月26日下班前将推荐文件(附汇总表,详见附件2)、各申报市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数据表(详见附件3)及企业申报材料(PDF扫描版)报市工信局科技合作处。
2.申报企业将申报材料(PDF扫描版)报送各区县(市)工信主管部门的同时,应登录黑龙江省政务服务网上传电子版申报材料,因网站升级中,此项工作开展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3.市工信局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评审。
三、有关要求
1.企业申报材料形式要求清晰完整,开篇设置目录索引;提供佐证材料要与申报材料统一扫描成一个PDF文件上传。
2.申报企业需提供上年度完税证明和科技活动及相关情况(上报统计局的607-1表、607-2表,并加盖公章),企业年度审计报告应附可追溯二维码。
3.申报企业无不良信用记录、违法违纪、失信及涉黑涉恶、偷税漏税等其他违法行为情况,所填报的各项数据要与上报税务、统计等部门相关数据相符。申报企业要提供“信用中国”报告,并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做出承诺。
附件:1.关于印发《哈尔滨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哈工信规【2019】8号)
4.承诺书
哈尔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3月5日
(联系人:张欢,联系电话:846640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