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科学技术局等6部门关于印发成都市技术经纪(经理)人队伍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区(市)县(管委会)科技、组织、教育、人社、农业农村、科协等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成都市技术经纪(经理)人队伍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实施。 &nbs…

各区(市)县(管委会)科技、组织、教育、人社、农业农村、科协等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成都市技术经纪(经理)人队伍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实施。

 

成都市科学技术局            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

成都市教育局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都市农业农村局    成都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4年2月4日

成都市技术经纪(经理)人队伍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在推进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上同时发力”的重要指示要求,充分发挥技术经纪(经理)人在成果供给端和产业需求端“连两端”的关键性作用,加速科技成果在蓉转移转化,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围绕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紧扣成都创建国家吸引集聚人才平台、加快建设全国创新人才高地,聚焦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人才的引进、培养、管理、服务,引育一批高水平技术经纪(经理)人、打造一批高能级技术转移机构、搭建一批高质量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平台、开展一系列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品牌活动。完善技术经纪(经理)人评价体系,丰富技术经纪(经理)人职业场景,强化技术经纪(经理)人激励,推动我市技术经纪(经理)人队伍建设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迈进,打造技术经纪(经理)人标杆示范地,促进科技成果就近就地转移转化。

二、建设目标

到2025年,技术经纪(经理)人培育体系基本形成,“工程+研究”的职称评审通道更加顺畅,“职称+培训”的培育双引擎更加强劲。市场化技术转移机构数量倍增,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活跃度明显提高。技术对接平台、活动更加丰富,聚集效应显著提升,技术经纪(经理)人执业环境更加优化,执业场景更加多元。

——技术经纪(经理)人队伍建设成效显著。支持国家技术转移西南中心等联合建设技术转移学院,培养和引进技术转移人才5000人以上,培养和引进中高级职称技术经纪(经理)人300名。

——技术转移机构建设实现量质双升。实施成都市技术转移机构备案,建强用好成都市技术转移联盟,形成优势互补、平等互利的技术转移服务网络,培育引进技术转移机构数量100家以上。

——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品牌活动常态开展。常态化举办“校企双进·找矿挖宝”“蓉漂·科创荟”“蓉漂·农创荟”等科技成果对接活动,实施“走进技术转移系列”大讲坛、“成渝地区年度技术经纪(经理)人论坛”等活动,开展技术经纪(经理)人实训100场次以上。

——技术经纪(经理)人获得感显著提升。鼓励技术经纪(经理)人全程参与科技成果转化,建立成都市成果转化专员制度,适时开展“十佳”技术经理人、技术转移机构、科技成果转化案例等评选活动,推动技术经纪(经理)人纳入成都“急需紧缺目录”、纳入市级重大人才计划,初步建成技术经纪(经理)人评价和激励机制。

三、重点任务

(一)实施技术经纪(经理)人提升行动

  1. 强化技术经纪(经理)人培训。支持依托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围绕国家重大需求和我市建圈强链重点产业,开展系统性、专业化培训,采用“理论+实务+实战演练”的培训模式,打造全国示范性、标杆性培养基地。〔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分号前为牵头单位,未明确牵头单位的,按职责分工负责,下同)〕
  2. 支持建设技术转移学院。鼓励在蓉高校创新人才培育体制机制,开展技术转移方向专业培养,探索在研究生教育中开设技术转移相关课程、学科专业,依托在蓉高校优势学科,逐步推动技术转移方向学历、学位教育。(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局)
  3. 支持做强成都市技术经理人协会。鼓励行业协会发挥科技社团优势和强链聚链功能,整合成都市以及全国有关技术转移转化的产业、技术和人才等资源,汇聚科技创新、知识产权、金融投资、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和产业化等领域具有丰富的经验专家学者,做强成都市技术经理人协会,进一步推动技术转移人才市场化配置,发挥技术转移智库作用。(责任单位:市科协;市科技局)
  4. 鼓励建设特色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实训基地。依托高校院所、头部企业、行业协会、重大创新平台、产业园区等,打造一批具备行业特色、产业支撑作用明显的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实训基地,依托我市中试平台、概念验证中心搭建实训平台。鼓励技术经纪(经理)人参与重大科技计划项目、重大创新平台建设,推动科技成果沿途孵化、转化。〔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各区(市)县〕

(二)实施技术转移机构提质行动

  1. 开展技术转移机构梯度培育。支持引进国际、国内知名技术转移机构,按在蓉服务绩效给予经费支持。支持在蓉技术转移机构争创国家级技术转移机构,对新获批的给予经费奖励。开展市级技术转移机构备案工作,对在蓉技术转移机构进行动态管理。健全绩效导向的技术转移机构评估机制,鼓励开展技术转移服务,按年度运营绩效给予经费支持。〔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各区(市)县〕
  2. 打造技术转移聚集区。构建“科创通+科创岛”的线上线下服务体系,建成投运成都科创生态岛,建强创新成果展示、创新要素聚集、创新转化服务、新兴产业育成等核心功能,支持展览展示、评估咨询、转化交易、企业孵化、金融服务等服务机构集中入驻,对符合条件的新入驻服务机构给予场地租金支持。优化升级“科创通”服务平台,构建科技成果库、需求库、案例库、方法库,打造科创资源“一图尽览”,推动科创资源的智能推荐与精准匹配。(责任单位:四川天府新区,市科技局)
  3. 建设国际技术转移服务平台。落实《成渝地区共建“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区实施方案》,支持国家技术转移西南中心市场化改革,鼓励在蓉技术转移机构参与“一带一路”技术转移中心建设,打造面向国际技术转移和科技合作的服务载体,协同构建国际技术转移协同网络,推动技术要素跨国际高效集聚和有序流动。〔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四川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相关区(市)县〕
  4. 壮大成都市技术转移联盟。鼓励成都市技术转移联盟运用市场机制集聚创新资源要素,整合集成政府、高校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和技术转移机构等各方优势,搭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资源共享平台,为科技成果项目提供中试放大、项目孵化、融资辅导等综合服务,构建“一站式”技术转移中介服务。(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三)开展技术转移活动升级行动

  1. 升级打造“校企双进·找矿挖宝”“蓉漂·科创荟”“蓉漂·农创荟”等系列活动。围绕成都市重点产业链,组织产业园区、科技企业走进高校院所,对接学科重点实验室、优势学科、科研团队等,收集技术成果、发布企业需求;组织高校院所专家团队走进产业园区,开展项目路演、现场对接、项目签约等。常态化举办小规模、专业化精准对接沙龙、闭门会等活动,邀请专家、国内优秀技术转移机构、投融资机构对科技成果技术可行性和市场前景进行研判、问诊,对未来转化落地情况、商业模式等进行概念验证和要素匹配,汇聚更多优质科技成果来蓉在蓉转化。〔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有关市级部门,各区(市)县〕
  2. 推动开展社会化技术转移活动。鼓励市场化机构、高校院所、行业协会等举办社会化技术转移交流活动、研讨活动、巅峰论坛。支持在蓉技术转移机构联合重庆相关机构共同举办“双圈”技术转移活动,打造立足成都、覆盖成渝、辐射全国的活动品牌。支持在蓉技术转移机构参与“一带一路”国际技术转移中心活动,鼓励在蓉技术转移机构联动“一带一路”国家共同举办国际技术转移活动。〔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各区(市)县〕

(四)实施技术转移专项支持行动

  1. 畅通技术经纪(经理)人评价通道。建立技术转移人才分类评价体系,将技术经纪(经理)人纳入我市重大人才计划予以支持。推动技术经纪(经理)人进入紧缺人才引才目录。深入推进技术经纪(经理)人职称评审改革,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类职称评价标准,打通高级职称晋升通道。积极开展技术经纪(经理)人培训,完善职业培训体系。(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
  2. 丰富技术经纪(经理)人职业场景。支持市场化技术转移机构和技术经纪(经理)人全程参与科技成果转化,常态化对接国内知名高校院所,开展成果发现、挖掘、策划和转化活动。建立技术转移机构申报备案制度,引育一批职业技术经纪(经理)人。鼓励高校院所、科技园区、科技企业孵化器、新型研发机构等各类科技主体根据现实需求设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岗位,建立技术经纪(经理)人市场化聘用渠道和激励约束机制。〔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各区(市)县〕
  3. 强化技术经纪(经理)人激励。鼓励技术经纪(经理)人申报职称,对首次取得技术经纪专业职称并受聘我市技术转移机构等的,按职称层级给予经费奖励。支持技术经纪(经理)人参加培训,给予参培费用补贴。探索工程领域研究生技术转移专业培养新模式,实施参培人员和培训单位多向补助。适时组织成都市“十佳技术经理人”评选,并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将技术转移机构和技术经纪(经理)人培育工作纳入全市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重要工作内容,有关重大问题和事项纳入市重大科技成果转化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市科技局牵头,相关市级部门参与,加强全市技术转移机构和技术经纪(经理)人培训引进工作的统筹协调,强化技术经纪(经理)人队伍建设工作合力。

(二)强化评估评价。建立科技成果转化监测评估机制和年度白皮书制度,对各区(市)县、在蓉高校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等成果转移转化进行评估评价,将技术转移机构及技术经纪(经理)人队伍建设、技术转移转化情况等纳入全市科技成果考评指标体系。

(三)加强资源保障。落实市重大科技成果转化联席会议制度,确保市、区(市)县科技成果转化专项投入,实施技术转移机构引育及技术经纪(经理)人队伍建设工作,确保相关经费投入。

(四)加强宣传引导。利用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加强对技术经纪(经理)人相关政策举措的宣传解读,鼓励开设技术经纪(经理)人专栏和专题,大力宣传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先进单位、优秀技术经纪(经理)人典型案例和先进经验,营造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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