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财监〔2024〕3号)要求,我省组织开展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转移支付2023年度绩效自评工作,现将绩效自评情况报送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2023年,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黔财综〔2023〕29号),下达18180.24万元用于住房租赁补贴、16585万元用于棚户区改造、56578.76万元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864万元用于公租房建设、86694万元用于老旧小区改造,并分别制定2023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用于租赁住房保障、棚户区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绩效目标表;印发《关于下达2023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黔财综〔2023〕9号),下达4500万元用于棚户区改造、2000万元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1000万元用于老旧小区改造,并分别制定2023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省级补助资金用于棚户区改造、保障性租赁住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绩效目标表。
二、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租赁住房保障共投入77623万元,支出64159.43万元,预算执行率为82.66%。其中,中央财政资金投入75623万元,支出62653.68万元,预算执行率为82.85%;地方财政资金投入2000万元,支出1505.75万元,预算执行率75.29%。棚户区改造共投入21085万元,支出16327.02万元,预算执行率为77.43%。其中,中央财政资金投入16585万元,支出13279.46万元,预算执行率为80.07%;地方财政资金投入4500万元,支出3047.56万元,预算执行率67.72%。老旧小区改造共投入184894万元,支出130210.41万元,预算执行率为70.42%。其中,中央财政资金投入86694万元,支出43870.61万元,预算执行率为50.60%;地方财政资金投入1000万元,支出468.8万元,预算执行率46.88%,其他资金投入97200万元,支出85871万元,预算执行率为88.34%。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2023年,强化对各地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指导,对资金使用不规范问题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同时结合各地预算执行进度,多次下达预算执行进度通报,督促有关市县加快工程进度,切实按照工程进度及时支付资金。2024年1月,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联合对《贵州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开展修订。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棚户区改造目标和完成情况。2023年,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我省城市棚户区改造计划开工21274套(户)。截至目前,城市棚户区改造已开工20832套(户),完成目标任务的97.92%。
2.租赁住房保障目标和完成情况。2023年,经省人民政府批准,保障性租赁住房计划筹集30506套(间),其中5553套(间)在以往年度已获得过中央补助资金,2023年获得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的任务数为24953套(间)。租赁补贴计划发放63858户,公租房计划开工288套。截至目前,保障性租赁住房已筹集24509套(间),完成目标任务的98.22%;租赁补贴已发放72192户,完成目标任务的113.05%,公租房已开工288套,完成目标任务的100%。
3.老旧小区改造目标和完成情况。2023年,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我省城镇老旧小区计划开工改造167699户,涉及1037个小区。截至目前,已全部开工,完成目标任务的100%。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棚户区改造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棚户区改造开工≥21274套(户)。2023年,棚户区改造计划开工21274套(户),已开工20832套(户),完成目标任务的97.92%。
(2)验收合格率=100%。截至目前,未发现或经群众举报、新闻媒体曝光存在工程质量问题。
(3)棚户区改造基本建成目标完成率=100%
(4)当年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棚改安置住房分配率≥60%。2023年,我省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棚改安置住房26966套(户),截至目前,已分配26212套(户),分配率97.20%,达到60%以上。
(5)棚户区改造被拆迁居民满意度≥80%。经汇总各地调查情况,我省2023年新开工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居民满意度均在90%以上。
2.租赁住房保障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公租房开工≥288套(间)。截至目前,公租房已开工288套(间),完成目标任务的100%。
(2)保障性租赁住房开工(筹集)≥24953套(间)。截至目前,保障性租赁住房已筹集24509套(间),完成目标任务的98.22%。
(3)发放租赁补贴≥63858户。截至目前,租赁补贴已发放72192户,完成目标任务的113.05%。
(4)验收合格率=100%。截至目前,未发现或经群众举报、新闻媒体曝光存在工程质量问题。
(5)保障性租赁住房建成目标完成率=100%。竣工2.26万套(间),竣工率118.14%。
(6)保障性租赁住房完成投资≥20亿元。完成投资43.98亿元,完成率109.59%。
(7)城镇户籍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租房的保障率=100%。我省城镇户籍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
(8)住房保障居民满意度≥80%。经汇总各地调查情况,我省2023年住房保障居民满意度均在90%以上。
3.老旧小区改造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改造面积≥15.38万平方米;改造户数≥167699户;改造楼栋数≥7558栋;改造小区数≥1037个。截至目前,已开工改造面积15.38万平方米、改造167699户、改造1037栋楼、改造1037个小区,均完成目标任务的100%。
(2)验收合格率=100%。目前,未发现或经群众举报、新闻媒体曝光存在工程质量问题。
(3)开工目标完成率=100%。开工目标167699户,已全部开工,目标完成率100%。
(4)群众居住条件改善。通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了水电路气等基础设施,改善了环境,群众居住条件得到有效改善。
(5)老旧小区居民满意度≥80%。经汇总各地调查情况,已完工项目的居民满意度为80%,达到目标任务。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棚户区改造开工任务完成率97.92%,未达到100%,主要原因是云岩区三民东路周边城市更新项目442户货币化安置尚未签订正式房屋征收协议。二是保障性租赁住房开工(筹集)完成率98.22%,未达到100%,主要原因是思南县444套保障性租赁住房未开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正在督促责任单位进行问题整改。同时,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加强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日常管理。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加强与财政、审计部门协调联动,充分运用财政部贵州监管局、审计检查及重点民生资金专项整治成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进行整改,并将绩效自评结果作为分配预算资金、调整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积极督促各市(州)推进项目建设,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工作任务,加快资金支出进度,有效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贵州省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自评表(用于棚户区改造)
2.贵州省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自评表(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公租房、租赁补贴)
3.贵州省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自评表(用于老旧小区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