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2024年档案规范化编制整理服务项目
二、购买主体
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政府购买服务目录代码及名称
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该项目一级目录为政府履职辅助性服务,二级目录为其他辅助性服务,三级目录为档案服务,目录代码为B1202。
四、资金预算
预算资金:人民币55万元,所需经费拟从我局2024年部门预算项目“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工作经费”中安排。
五、服务期限
2024年11月底前完成。
六、主要内容
根据党政机关社会团体档案管理及规范化归档示范工作的相关要求,第三方服务机构协助我局整理归档局内各处室2023年度形成的文书、实物等资料,对人事档案、财务档案按相关规定进行整理和装订归档,完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度文书档案目录打印、纸质档案装订、档案装盒、上架、标引等工作,并实现文书档案全套电子数据备份。同时,完成机构改革前2家单位(昆明市经济委员会、昆明市乡镇企业局)的档案数字化规范整理及移交工作。
七、项目实施要求
(一)服务机构在服务期间需配备专业人员参与对各类文书档案、人事档案、财务档案的整理、完善、归档和数字化加工等工作。
(二)对机构合并前的2家单位档案进行整理,按照市级档案部门接收标准做好原档案的移交准备工作。原则上2024年整理移交2家单位的档案,也可依据实际整理工作量进行调整。
(三)服务机构及人员在服务期间必须与我局签订保密协议,不得泄露相关信息或将档案资料外传。
(四)档案整理质量必须满足移交要求,到期向市档案局移交时需安排熟悉档案情况的人员参与相关工作。
八、项目承接标准
(一)依法登记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具备整理、制作文书档案的有关资质,具有省、市级档案部门颁发的备案证书。
(三)从业人员需持有保密和档案资格上岗证书。
(四)在参与政府购买服务前资质审查合格、信誉良好。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承包或分包、转包。
九、购买方式
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昆明市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20〕9号)等有关文件要求,该项目拟通过委托中介招标代理机构,按照竞争性磋商的方式确定承接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