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取消海德发(厦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等20家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特此公告。
厦门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公室
2024年4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全国高企认定办,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
厦门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公室 2024年4月25日印发 |
关于开展科技型企业信息填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取消海德发(厦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等20家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特此公告。
厦门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公室
2024年4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全国高企认定办,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
厦门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公室 2024年4月25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