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 03—12编制单元(莲前南)控制性 详细规划的批复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 03—12编制单元(莲前南)控制性 详细规划的批复

市资源规划局:

  你局《关于呈请批准03—12编制单元(莲前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厦资源规划〔2024〕71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局报送的03—12编制单元(莲前南)控制性详细规划。

  控制性详细规划是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和核定建设项目规划条件的重要依据,请你局严格按照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做好项目建设用地规划审批工作。控制性详细规划如需调整应按规定程序报批。

  特此批复。

  厦门市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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