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经信办〔2024〕11号
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有关产业功能区管委会,有关企事业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市经信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成都市促进工业无人机产业高质量发展的专项政策》(成经信发〔2023〕11号),为贯彻落实该专项政策,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共同制定了《成都市促进工业无人机产业高质量发展的专项政策实施细则》,现印发你们,请抓好执行落实。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成都市财政局
2024年4月28日
成经信办〔2024〕11号 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有关产业功能区管委会,有关企事业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市经信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成都市促进工业无人机产业…
成经信办〔2024〕11号
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有关产业功能区管委会,有关企事业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市经信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成都市促进工业无人机产业高质量发展的专项政策》(成经信发〔2023〕11号),为贯彻落实该专项政策,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共同制定了《成都市促进工业无人机产业高质量发展的专项政策实施细则》,现印发你们,请抓好执行落实。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成都市财政局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