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有关规定,现对2023年度辽宁省科技奖838项受理项目予以公示。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示项目和项目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持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方式向我厅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客观公正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写明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并亲笔签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写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我厅按有关规定对异议提出者的相关信息予以保护。
省科技厅机关纪委 联系人:郑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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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科技厅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 联系人:杜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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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科技厅成果转化与奖励处 联系人:陈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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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科学技术厅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