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贵阳市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筑科通〔2021〕9号)和《贵阳市2022-2025年市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培育认定工作方案》(筑科发〔2022〕1号),我局将组织开展 2024年市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的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满1年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登记成立时间需为2023年4月15日以前)。
二、申报截止日期:2024年4月15日
三、申报条件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方向明确,有符合本机构实际情况和发展要求的经营理念,有独特商业模式和特色经营项目。
(二)有可靠的技术转移项目来源,并具有进行技术转移的成功经验。
(三)有固定经营办公场所且有满足业务开展所需要的办公条件和设施。
(四)部门设置及人员结构合理,设有专门的技术转移工作部门,从事技术转移工作的专职人员不少于3人。
(五)内部管理体系健全,建立技术转移服务工作规范、内部管理制度、员工激励和惩处制度等。
(六)社会信誉良好,近两年无投诉、无诉讼。
已经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的技术转移示范机构不再申报市级认定,已认定为“贵阳贵安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试点单位”的,不可申报认定。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按照申报条件要求,认真填写贵阳市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申报书,连同相关支撑材料经所在区(市、县、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初审后,提交市科技局(高校、科研院所内设机构经主管部门审批后直接提交)。
(二)申报材料按如下顺序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成册(申报书与支撑材料装订成一套资料):
1.贵阳市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申报书。
2.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管理团队、业务骨干相关材料(中高级职称证书、技术经纪人培训证明等)。
4.上年度财务资料,促成技术转移项目清单(服务企业名称、服务事项、服务收入、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编号)、技术转移服务协议及银行进账单等。
5.服务企业清单(企业名称、服务时间及内容等)。
6.上年度在有关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发布的技术供需信息,组织开展技术转移对接、培训、推广等活动相关资料,发布的技术转移转化工作信息。
7.机构设置、人员配置、信息化手段、管理制度、服务规范、参与行业活动等相关资料。
8.近两年无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受处罚记录的声明。
(三)请于4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市科技局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处,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市级行政中心 1 期A区435室。申报材料电子版发至:kjj_cgc@guiyang.gov.cn。
联系人:杨露,电话:879895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