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贵阳市科技局党组关于对十一届市委第四轮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的通报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四巡察组于2023年3月9日至6月2日对我局党组开展了巡察,于2023年7月19日向我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我局党组严格按照《市委第四巡察组关于向市科技局党组的…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四巡察组于2023年3月9日至6月2日对我局党组开展了巡察,于2023年7月19日向我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我局党组严格按照《市委第四巡察组关于向市科技局党组的反馈意见》,认真扎实地开展了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现将整改情况公布如下: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市委第四巡察组对我局反馈的问题和整改要求,我局全部认领、照单全收。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问题整改工作,在我局召开巡察反馈会后,当日随即召开专题党组会对巡察问题整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亲自推动整改工作,并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的巡察问题整改领导小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机关党办,具体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审核指导、成效评估等工作。通过整改,党建工作水平得到显著提升,监督管理能力得到明显增强,学风作风得到根本好转,有力地促进了科技创新工作。

二、整改落实具体情况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重要工作安排情况方面存在的问题

1.政治理论学习重视不够

(1)存在部分党组成员缺少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个人发言材料的情况。如,2021年至2022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有3次没有党组成员个人发言材料,有4次仅有部分党组成员发言材料。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立行立改,一是梳理2021年至2022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组成员发言材料并查漏补缺,同时对今年第一、二季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档案材料查缺补漏;二是规范档案管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门安排机关党办专人负责学习资料及发言材料收集整理和保管,并长期坚持;三是于10月11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建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的工作提示》,要求各基层党组织加强档案资料管理,并长期坚持。

(2)主题教育不深入不具体,流于形式,浮在表面。如,2021年机关党支部党史学习教育,一周内三次学完《社会主义发展简史》《中华人民共和国简史》《改革开放简史》。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立行立改,于9月19日下发《关于贯彻落实〈中共贵阳市科学技术局党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至各基层党组织,对主题教育提了工作要求,并于9月22日制定印发《贵阳市科技局机关党委关于党员理论及业务知识学习的指导意见》。各基层党组织均按要求制定了2023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学习计划并按计划有序开展学习教育,学习计划已向机关党办报备,下一步党组、机关党委将适时对各基层党组织学习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并长期坚持。

2.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上级关于科技创新工作要求方面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

(3)科技创新工作存在短板弱项。主要表现在:抓创新型城市方面,部分指标在全国排名靠后。(《国家创新型城市创新能力评价报告2022》对97个国家创新型城市部分指标进行排名,其中,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与地区生产总值之比排第76位;规上工业企业新产品销售收入与营业收入之比排第75位;地区生产总值与固定资产投资之比排第77位)。抓创新型产业方面,部分关键共性技术突破成效不明显。如,我市铝土矿虽品质良好,但仍是以初加工产品形式进行销售,终端铝精深加工技术薄弱。抓创新型企业方面,高新技术企业总量不多结构不优。2022年贵阳贵安1337家高新技术企业中,规模以上企业仅占26.4%。抓科技平台方面,目前我市国家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仅2家,与周边城市差距较大。(成都22家、西安21家、长沙、昆明各9家、兰州5家)。抓科技投入方面,投入不足、投入区域不平衡。2021年贵阳市全社会研发投入强度仅为1.85%,虽然是历史最高水平,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44%。同年南明区、白云区、花溪区的企业研发投入占全市65.9%,而“三县一市”仅占10.5%。抓科技人才方面,科技人才激励、科技经费包干使用等具体措施还未得到进一步落实,人才服务产业发展联动不够紧密,作用不明显。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

抓创新型城市方面:一是形成我市分析报告,针对贵阳市的排名情况指导相关单位对标对表新的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指标体系开展工作,于8月31日召开推进创新型城市专题调度会议,召集有关部门逐条分析创新型城市评价指标优势和劣势,与潜在排名竞争城市进行对比分析,总结前期工作,围绕巩固优势补足劣势提出下一步工作打算,指导改进工作方式方法。二是局领导8月25日带队赴中信所深入开展工作交流,寻求创新型城市建设工作指导,达成合作共识,10月10日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推动双方签订年度合作协议,围绕提升我市创新型城市开展合作。三是结合工作实际,将提升“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与地区生产总值之比”“高新技术企业数”等劣势指标融入全局科技“3+3”工作重点,清单化、常态化定期开展调度,推进工作。四是召开推进创新型城市专题调度会议,召集有关部门逐条分析创新型城市评价指标优势和劣势,总结前期工作,围绕巩固优势补足劣势提出下一步工作打算,指导改进工作方式方法。

抓创新型产业方面:一是铝及铝加工方面。一方面,深化科学院成果落地,立项支持“赤泥复合掺合料制备技术及在交通工程中的应用示范”和“锂离子电池铝塑封装膜工程化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2个项目;另一方面,探索“揭榜挂帅”新制度,会同市工信局面向社会发布了“赤泥无害化、资源化利用产业化示范”技术榜单,吸引省内外大院大所进行揭榜。软服业方面,依托贵州大学省部共建公共大数据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贵阳贵安大数据产业技术创新中心;在2023年首届贵州科技节·贵阳贵安“四城”联动推进会暨产学研用项目路演对接活动上,我局与市大数据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华为云计算技术有限公司签署了“共建贵阳贵安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合作协议”,加快推进产业数字化,以数字经济赋能实体经济转型升级。二是围绕贵阳贵安7大重点产业布局创新链方面。挂牌启动建设贵阳市铝、贵阳贵安大数据、贵阳市电子信息(集成电路)、贵阳市电子信息(电子元器件)、贵阳市装备制造(工程机械)、贵阳市先进装备制造(叶片锻造)、贵阳市新能源汽车、贵阳市磷化工、贵阳市农业(乳业)、贵阳市医疗器械与生物材料11个产业技术创新中心,逐步实现7大产业全覆盖,补齐产业创新链条。

抓创新型企业方面:抓创新型企业方面:针对高企总量不多的问题。瞄准重点企业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组织各区(市、县、开发区)、贵安新区科技管理部门摸排辖区内企业情况,建立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并推荐贵阳贵安企业进入贵州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针对高企结构不优的问题,一是结合各区(市、县、开发区)产业园区主导、特色产业组织开展高新技术企业培训。二是深入实施“千企面对面”,收集企业科技创新需求,指导企业进行高企申报;三是出台科技创新券政策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以电子券的形式,支持高企等科技型企业在企业咨询、技术研发、技术转移、检验检测等方面开展科技创新。

抓科技平台方面:持续推进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建设,通过加大我市技术转移机构培育力度,促进产学研协同创新,加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设立技术转移机构,并积极推荐市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打造省级和国家级。已于2023年5月15日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市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7月10日经过专家评审,8月3日党组会讨论研究,认定贵州健安德技术转移中心等5家技术转移机构为2023年度贵阳市技术转移示范机构,每家给予10万元补助。

抓科技投入方面:一是加强激励政策宣贯。多角度、多形式持续宣传解读省市企业研发扶持奖补、研发投入后补助、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创新研发激励政策,提高政策覆盖面,进一步增强企业自主创新意识。二是加强企业研发投入引导。配合省科技厅兑现落实2023年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扶持奖补,研究完善2023年贵阳市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工作方案,持续推进2023年科技创新发展一般类、成果转化类、人才培养类、揭榜挂帅类等科技计划项目,充分发挥财政科技资金的强大牵引和杠杆撬动作用,引导企业不断加大科技创新投入;三是加强企业培训辅导服务。针对企业持续开展科技项目申报、税务政策申报、研发费用财务归集等系统培训,建立专家服务团队,常态化开展重点企业研发活动“一对一”精准辅导,提升企业统计人员研发统计业务水平,夯实企业研发活动管理、研发统计工作基础。

抓科技人才方面:一是优化贵阳市高层次创新型青年科技人才计划,扩大覆盖范围,对人才培养项目实行包干制,促进高校、科研院所人才到贵阳贵安企业兼职兼薪,已于10月11日印发《2023年贵阳贵安科技人才培养项目申报的通知》,市级科技人才培养计划培养目标更聚焦青年人才,年龄从45周岁调至40周岁(女性42周岁)、推动培养项目实行科研经费包干、将遴选范围覆盖贵安区域、加大培养力度,培养人数增加三分之一。直接明确为“央属、省属高校和科研机构中与贵阳贵安企事业单位通过科技攻关、成果转移转化、人才培养等方式开展合作的人才可纳入培养对象范围”,以人才计划为抓手鼓励人才与产业联动,在省级第八批人才计划贵阳市遴选中明确不少于一半的推荐人员为企业人才,促进企业人才的成长;二是优化实施“筑创荟”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大赛,吸引优秀高校毕业生到贵阳贵安创新创业;目前已推动16支铜奖以上项目落地贵阳贵安,其中3支落地项目为“互联网+”大赛国赛金奖项目,对优秀项目给予贵阳贵安大学生科技创业项目支持。

(4)贯彻落实市委工作要求职能作用发挥有差距,对农村“五治”工作重视不够、力度不足。如,市科技局作为市农村五治“治厕”专项工作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组织引导开展新型农村“治厕”实用型技术和产品研发,并给予政策倾斜加快推进节水型、少水型设施设备的研究和技术储备。农村“五治”工作部署以来,市科技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均未研究过相关工作,也未结合工作任务建立工作机制、组织开展农村“治厕”实用型技术和产品研发调研,仅党组分管领导开展过1次农村“五治”调研。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于8月17日召开局长办公会、局党组会专题研究我局农村“五治”工作并成立农村“五治”治厕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工作机制。二是于7月25日,李猛调研员至修文县普陀村村开展调研治厕工作。三是加强对项目承担单位的指导和监督,确保《农村厕所污水等一体化处理技术研究及示范应用》项目取得实效。

3.推进党的政治建设,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方面有差距,对下属单位监督管理指导不到位

(5)对政治理论学习监督管理指导不到位。生产力中心学风会风不实,学习浅尝辄止。如,2023年1月召开的生产力中心干部作风建设警示教育会议,内容除了有警示教育还包括传达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习近平总书记2023年新年贺词等12个重要精神,以会议落实会议,为传达而传达。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贵阳生产力促进中心已立行立改,会议内容与学习内容紧密联系并长期坚持。二是于8月14日至贵阳生产力促进中心开展了学习监督检查工作,并现场反馈了检查意见;于9月22日制定印发《贵阳市科技局机关党委关于党员理论及业务知识学习的指导意见》,对各基层党组织学习提了要求。三是今后将适时对单位内学习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并长期坚持。

(6)对会议指导不到位。生产力中心各种会议职责边界不清,会议不规范,记录不完整。如,2022年4月2日,通过支委会代替专题会议研究拟建市级产业技术创新申报事宜。如,2022年3月4日办公会议,个别议题没有记录具体内容。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办公室指导贵阳生产力促进中心修订完善了《贵阳生产力促进中心会议制度》,规范各类会议职责边界。二是贵阳生产力促进中心规范会议记录,完善会议资料的收集和存档并长期坚持。

(7)对生产力中心党建工作检查指导不力。生产力中心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如,党总支、党支部延迟3年才完成换届选举。2021年在参会党员数未过半的情况下,开展“两优一先”评选工作。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8月至10月陆续下发《应知应会党内法规汇编》及机关工委编制的《市直机关党建实务汇编》《机关党建百问百答》至各基层党组织组织学习,要求严格按照党规党纪开展活动。二是各基层党组织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党内法规规定,梳理了《基层党组织换届时间表》,局机关党办将按时间表做好督促,各基层党组织按照时间节点开展换届工作。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存在的问题

(8)存在政务网站部分栏目“僵尸化”的情况。如,2021年、2022年市科技局官网人事信息栏目从未更新。2021年党务公开栏目、党风廉政建设栏目均仅更新1次。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立行立改,强化局官网信息更新工作,2023年市科技局官网人事信息栏目已于2023年2月14日、5月30日、9月4日更新三次;党务公开栏目已于2023年3月2日,7月10日,8月10日更新三次;党风廉政建设栏目已于2023年3月2日,7月10日,8月10日更新三次。下一步将及时更新政务网站,并长期坚持及时更新。

(9)违规使用科技资金管理费。用科技资金管理费支付规定范围以外的机关加班误餐费用、借用人员餐费等,2020年至2022年共列支上述费用0.56万元。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对已经发生加班误餐费用、借用人员餐费0.56万元,属于是应该支付的费用。但已经进行了年度决算,无法对会计科目进行调整。为此,市科技局与市财政局重新制定印发了《贵阳市市级财政科技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今后对处室报销加班就餐事项按加班性质对经济事项进行分类,严格按科技项目管理费开支范围核算,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10)超范围报销差旅费。原花溪区划入贵安新区管理的区域不属于差旅费报销范围,2020年至2022年仍报销此类差旅费0.04万元。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已经将贵安新区属于原花溪区范围报销的出差费400元收回,并及时上缴市财政。同时经核查,2020年至2022年期间未出现其他类似问题。二是于9月28日组织财务人员学习了《关于规范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交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持续加强财务人员对差旅费报销制度的宣传学习,熟悉差旅费报销的范围和标准。三是资配处及相关处室要严格落实差旅费相关规定,把好差旅费报销的财务审查关,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11)审核把关不严,多支付费用。2022年1月超出发票金额多支付劳务派遣费0.03万元。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已经将多支付劳务派遣费300元收回并上缴市财政。二是对2020年和2021年的支付劳务派遣费付款凭证情况进行了倒查,没有发现类似情况。三是严格把好财务审查关,认真核对每一张经济活动事项票据,提高财务人员财务核算能力,杜绝此类事项再次发生。

(12)工会会费收缴不规范。工会会员不是按照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缴纳工会会费,2020年至2022年,有13人合计少缴纳工会会费0.15万元。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9月6日召开工会委员会,会议议定按照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0.5%补缴2020年、2021年、2022年工会会费。已按照2020年430.74元、2021年470.52元、2022年635.19元补缴工会费。二是于9月6日组织工会委员学习工会会费相关知识的学习,杜绝此类事项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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