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开展2024年上海市 “一起益企”中小微企业服务行动的通知

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开展2024年上海市 “一起益企”中小微企业服务行动的通知

市发展改革委、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委、市文旅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上海海关、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委金融办、金融监管总局上海监管局、上海证监局、市知识产权局、市总工会、市工商联、市贸促会,各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各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市中小企业服务机构):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关于健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8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开展2024年“一起益企”中小微企业服务行动的通知》(工信厅联企业〔2024〕16号)的要求,以高水平服务助力本市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市经济信息化委等18部门会同各区以及相关服务机构共同组织开展2024年上海市“一起益企”中小微企业服务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动内容

“一起益企”中小微企业服务行动贯穿2024年全年,并于6月组织开展“中小企业服务月”活动。各单位要充分发挥资源优势,积极动员系统力量,结合实际和产业特色,按照《服务行动清单》(见附件),重点从疏通政策落实堵点、化解经营痛点难点、提高发展质量效益三个方面,开展服务行动。

二、工作要求

1.市区联动,统筹推进。市经济信息化委作为牵头部门,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落实服务行动,明确任务分工,跟踪任务进展。相关部门细化服务活动,推动各领域服务取得实效。各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以服务行动清单内容为基础,开展具有地域特色的服务活动,并在“中小企业服务月”期间面向科技型和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重点群体和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等重点区域,开展重点服务活动,有条件的区围绕出海服务、法律服务、科技成果赋智、质量标准品牌赋值、数字化赋能等开展咨询诊断公益活动。

2.协同联动,形成合力。突出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中小企业服务机构等骨干支撑作用,集群带动社会组织和广大市场化服务机构,强化服务资源协同联动,形成服务协作强大合力。

3.跟踪总结,评估问效。各部门、各区制定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及时总结服务成效和典型案例,组织服务机构每月10日前通过中小企业服务跟踪平台(https://baosong.miit.gov.cn/fuwu)报送上月服务情况,建立完善服务激励和效果评价机制。

附件:2024年上海市“一起益企”中小微企业服务行动清单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4年6月6日

(联系人:周晔琼   23112635)

附件:企 370 附件.doc

沪经信企〔2024〕37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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