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技局关于发布2024年重点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大科技专项第二批“揭榜挂帅”项目榜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依据《沈阳市重点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大科技专项实施细则》,现将2024年重点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大科技专项第二批“揭榜挂帅”项目榜单予以发布,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各有关单位:

依据沈阳市重点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大科技专项实施细则现将2024重点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大科技专项第二批“揭榜挂帅”项目榜单予以发布,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榜单设置

聚焦重点产业链的卡点、脆弱点突出技术问题、明显技术短板和发展技术关键,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经过需求征集、技术甄别、榜单凝炼,共遴选1“揭榜挂帅”项目榜单张榜发布(详见附件)。

二、揭榜条件

本次“揭榜挂帅”项目全国范围内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创新型企业征集揭榜单位揭榜方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与发榜方无关联关系,且双方尚未对榜单任务开展研发;

2.有较强的研发实力,完备的科研条件和稳定的科研人员队伍等,有良好的承接委托研发任务的业绩,没有不诚信记录;

3.针对发榜项目的榜单任务要求与发榜方共同研究提出技术攻关方案,组织科研力量,开展项目对接,协调创新资源,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任务。

三、组织程序

1.揭榜对接。有意向的揭榜方结合张榜项目具体内容及自身能力,与发榜方进行对接。发榜方根据意向揭榜方情况,自行对接洽谈,双方达成共识后,形成《技术开发(委托)合同》,确定项目实施内容、考核指标、科研周期、技术交易额、支付方式、验收标准等,项目实施内容和考核指标原则上应与榜单相关内容一致《技术开发(委托)合同》经市科技局审核通过后,双方签订合同并完成技术合同登记备案程序。同时,发榜方与揭榜方共同制定发榜项目的可行性方案和资金使用概算,资金使用概算将作为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揭榜方专项审计的依据之一,验收前发榜方应及时申请审计,揭榜方应积极配合原则上一个发榜项目只能确定一个揭榜方,若需要多家揭榜方联合进行攻关的,需确定一家单位为牵头揭榜方。

2.项目申报成功对接且按《技术开发(委托)合同》完成首笔资金拨付后,由发榜方登录“沈阳市科技创新管理平台”(http://zp.kjj.shenyang.gov.cn),在线填写《沈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并提交揭榜方资质条件、技术攻关方案等相关材料。申报截止时间202461717时

3.立项攻关。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项目实施方案、双方资质条件科技成果材料双方确认的项目资金使用概算合理性等进行综合审查,提出拟支持项目名单,经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履行项目立项审批程序。

4.合同签订。由发榜方牵头与市科技局签订“揭榜挂帅”项目任务合同书《科技计划项目任务合同书》和《技术开发(委托)合同》的项目实施内容和考核指标应保持一致。

四、支持方式

按照双方签订“揭榜挂帅”项目《技术开发(委托)合同》中经技术合同登记机构核定的“技术交易额”的50%,对发榜方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三年。

五、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高新处,电话:22724120

附件:2024年沈阳市重点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大科技专项第二批“揭榜挂帅”项目榜单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4510

 

附件:2024年沈阳市重点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大科技专项第二批“揭榜挂帅”项目榜单.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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