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电动自行车 行业规范条件》等2个政策宣贯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近期,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消防救援局制定了《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和《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2024年第6号公告)。为贯彻落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电动自行车全链条行业安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消费〔2024〕68号)、《昆明市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昆安办〔2024〕19号)等文件要求,为做好政策宣贯,加强我市电动自行车行业管理,有效防范遏制电动自行车事故发生,促进电动自行车企业规范化生产,强化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安全,请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认真学习,做好政策宣贯工作。在工作中发现辖区内有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或拟引进电动自行车生产项目的,积极指导企业进入公告并规范生产,并将企业或项目情况及时报告我局。
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等2个政策宣贯工作的通知
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电动自行车 行业规范条件》等2个政策宣贯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近期,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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