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民政局2023年中央和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报告

昆明市民政局2023年度中央和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中央和省级彩票公益金支持情况 2023年共下达中央彩票公益金项目资金931.5万元,其中:老年人福利类项目3…

昆明市民政局2023年度中央和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中央和省级彩票公益金支持情况 2023年共下达中央彩票公益金项目资金931.5万元,其中:老年人福利类项目360万元;儿童福利类项目292.5万元;残疾人福利类项目114万元;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项目65万元;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项目100万元。 2023年共下达省级福彩公益金项目资金4264.26万元,其中:老年人福利类项目2472.46万元,主要用于老年幸福食堂建设(改造)项目、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助项目、农村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农村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改造、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等;儿童福利类项目643.8万元,主要用于昆明市儿童福利院类家庭用房及教育楼提升改造项目、救助管理机构建设改造提升项目、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等项目;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项目1148万元,主要用于殡仪馆基础设施建设及设施设备购置项目、特殊困难群体火化补助、城乡社区现代化试点单位建设、省级乡镇(街道)社工站示范站经费项目、培育社区社会组织、老年体育活动场所建设等项目。 二、资助项目及执行情况 根据《昆明市财政局 昆明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的通知》(昆财社〔2023〕6号),《昆明市财政局 昆明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的通知》(昆财社〔2023〕168号)共下达中央福利彩票公益金931.5万元。 根据《昆明市财政局 昆明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通知》(昆财社〔2023〕141号),《昆明市财政局 昆明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第三批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通知》(昆财社〔2023〕170号),《昆明市财政局 昆明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第一批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通知》(昆财社〔2023〕121号),共下达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4262.46万元。 依据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按照彩票公益金专项资金使用原则,重点资助老年人福利、儿童福利、残疾人福利、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殡葬服务、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乡村振兴衔接、救助管理机构救助等方面。 (一)中央福利彩票公益金 1.老年人福利类项目360万元 本年下达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老年人福利类项目360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养老服务设施设备配置。 2. 儿童福利类项目292.5万元 本年下达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儿童福利类项目292.5万元,主要用于“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及支持儿童福利服务机构设施设备配置。 3.残疾人福利类项目114万元 本年共使用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114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发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 4.社会公益类项目65万元 本年共使用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65万元,支持中西部地区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开展一批面向老年人、残疾人、儿童和困难群众的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服务项目。其中:支持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1个,校园社工站4个,开展服务项目141个,志愿服务组织5个,为10624名群众提供服务,开展个案服务232次、小组服务70次、社区服务68次、探访114次,咨询解答41次。 5.乡村振兴衔接专项(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类项目100万元 本年共下达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100万元支持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其中,支持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项目5个。 (二)省级彩票公益金 1.老年人福利类项目2472.46万元 本年下达省级福彩公益金支持老年人福利类项目2472.46万元。用于3个养老服务设施设备配置;支持2个农村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支持1个农村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改造;支持9个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支持7个老年幸福食堂新建(改建)。 2.儿童福利类项目643.8万元 本年下达省级福彩公益金支持儿童福利服务机构项目643.8万元,用于支持儿童福利服务机构设施设备配置。 3.社会公益类项目1148万元 (1)本年下达省级福彩公益金支持殡葬基础设施设备建设更新改造项目,用于支持完善殡葬服务设施设备。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支持农村公益性公墓设施建设。 (2)本年下达省级福彩公益金支持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项目,用于支持中西部地区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开展一批面向老年人、残疾人、儿童和困难群众的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服务项目。 三、资金使用效益 (一)老年人福利方面 一是2023年建成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64.7%,社会力量新增养老床位1468张,养老机构应急救援能力显著提升,全面提升全市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提高老年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二是进一步完善了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2023年完成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1250户,将养老床位建到老年人家中,把养老服务送到老年人床边,不断推动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特殊困难老年人生活便利性和安全性显著提升,特殊困难老年人对适老化改造满意度显著提升。 三是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取得显著成效。截止2023年12月底,已经完成2个农村日间照料中心建设。1个农村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改造。9个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7个老年幸福食堂新建(改建)。全面提升农村养老服务机构照护能力,增强农村养老机构的服务保障能力。 四是进一步加强了养老服务综合监管。2023年4月会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2023年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的通知》(昆民联发〔2023〕7号),组建了2支养老机构督查队共13人按照不低于20%的抽检比例对昆明市25家养老机构进行了检查。深入推进“查问题、除隐患,防事故”专项行动,开展全市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及时督促整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闭环。 (二)儿童福利方面 一是孤儿助学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补助取得显著成效,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助学金做到应发尽发,切实加强了对未成年人特殊群体的关爱保护。现行集中供养儿童、社会散居儿童每人每月补助标准自2020年6月提高到2074元/人/月和1374元/人/月,超出省级标准74元/人/月、34元/人/月,位居全省第一。 二是建成县乡村三级服务网络,选齐配强儿童督导员153人和儿童主任1727人,显著提升服务能力。符合条件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做到应保尽保。 三是完成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设施设备补助,2023年支持未保护机构设施设备补助2个,提高未成年人保护中心硬件设施建设,全面提升未成年人的幸福感和安全感。 四是全面促进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创建工作。建成儿童之家建设项目1个,建成未保示范创建项目2个。官渡区、宜良县率先争创首批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区),引领推动全市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三)社会公益类方面 一是殡葬服务设施设备提质改造成效显著。2023年完成改扩建殡仪馆1个,更新改造火化炉3个,加装尾气处理设备3台,购置遗体接运车辆6辆,采购冷藏柜96门。进一步加强殡仪馆、公墓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殡葬服务质量不断提升,清明祭扫连续15年实现“平安清明”。 二是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项目扩面增效。支持中西部地区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开展了面向老年人、残疾人、儿童和困难群众的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服务项目,建成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2个,开展服务项目63个,培育社区社会组织(或团体)4个、志愿服务组织4个,为1500名群众提供服务,开展个案服务162次、小组服务58次、社区服务162次、探访162次,咨询解答90次。 特此公告。 附件1:2023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资金分配表 附件2:2023年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资金分配表                            昆明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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