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厦门市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实施方案》(厦府规〔2023〕6号)等文件精神,推动智能建造技术实践应用,促进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我局决定开展第二批智能建造新技术产品成果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智能建造领域的技术,主要包括数字设计、智能生产、智能施工、智慧运维、建筑产业互联网、智能建造设备装备等方面[具体可参照厦门市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厦门市智能建造新技术产品成果库入选标准(试行)的通知(厦智建办〔2023〕1号)]。
二、征集要求
智能建造新技术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产业政策要求;
(二)申报主体注册地为厦门的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及户籍所在地为厦门的自然人;
(三)代表智能建造领域前沿发展方向,具备安全可靠、经济合理、先进适宜等特点;
(四)在工程项目中已有应用案例,适合在我市范围内推广应用。
三、征集方式
(一)材料申报。请各有关单位积极推荐符合征集范围和要求的智能建造新技术,认真填写《厦门市智能建造新技术信息表》(见附件)。请于2024年7月10日前将信息表电子版(Word版和扫描件)和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我局建筑业处邮箱jsj_jzyc@xm.gov.cn,邮件正文请写明单位和联系方式。
(二)遴选公布。市住房和建设局组织专家对征集技术进行评审。对评审通过并公示无异议的,市住房和建设局将列入《厦门市智能建造新技术产品成果库》,对外公布。
四、新技术产品成果应用
我市鼓励工程建设项目积极应用智能建造新技术,将在智能建造试点示范项目,大力推广《厦门市智能建造新技术产品成果库》相关应用。
特此通知。
附件:厦门市智能建造新技术信息表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4年7月1日
(联系人:余日祥,电话:0592-8123086/15606071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