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大连市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申请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促进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发展,根据《大连市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大科规发〔2023〕2号)等规定,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大连市科技成果转…

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促进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发展,根据《大连市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大科规发〔2023〕2号)等规定,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大连市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申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申请对象为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是指为实现和加速制造某种产品、应用某种工艺或提供某种服务的系统知识,通过各种途径从技术供给方向技术需求方转移提供各类服务的机构(不含高校院所),应为在连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二、申请条件

1.申请机构应为已备案的大连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不含高校院所)和已认定的各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不含高校院所);

2.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促成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向我市企业转化,并提供三方合作协议等促成技术交易的证明材料;

3.促成的技术合同类别应为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

许可或作价投资合同;

4.技术合同应经认定登记,认定登记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支持方式

按促成技术合同实际发生技术交易额最高5%给予一次性经费补助,每家机构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四、申请材料

1技术转移服务机构补助申请表;

2.促成技术转移的证明材料;

3.促成的认定登记技术合同复印件;

4.促成技术合同相关发票、银行转账、实际到账凭证,无形资产入账凭证。

五、申请程序

1.网上申请。各有关单位注册登录(已有账号正常使用)“大连市科技项目管理信息平台”(https://kjxm.kjj.dl.gov.cn/),选择“技术转移服务机构补助”,按要求在线填写“技术转移服务机构补助申请表”(附件1),并在附件中上传《申请表》电子版(法人签字、单位盖章)及有关证明材料。线上申报时间为2024年7月29日-8月23日,本次申报无需报送纸件。

2.项目推荐。申报单位属地或行政隶属关系单位科技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网上初审,审核通过后出具推荐函,对所推荐项目的真实性等负责,于2024年8月30日前将推荐函电子版反馈至dlskjjcgc@126.com。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张洋齐   0411-39989850

申报平台技术支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冯浩东  15840923121

附件:

1.附件1 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不含高校院所)补助申请表.doc

2.附件2 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不含高校院所)补助汇总表.doc

3.附件3大连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pdf

大连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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