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02号令)、《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和《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昆明市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20〕9号)等文件要求,现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昆明市财政局备用机房设备及系统维护工作,并制定如下计划: 一、项目名称 昆明市财政局备用机房设备及系统维护服务项目(项目代码:B1004 其他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信息化服务)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市财政局 三、购买内容 (一)项目内容 本项目根据财政业务的相关要求,完成昆明市财政局备用机房设备及维护工作。包含:网络设备及安全系统运维、设备巡检服务、虚拟化系统维护、Oracle数据库系统维护、数据容灾及定期恢复测试服务,Ups、精密空调主机及相关附件原厂维保,7×24小时安全事件应急响应服务,值守服务等相关服务;要求通过维护保障,实现系统的稳定可靠,数据的安全可用,提升信息系统自身的安全防护能力、隐患发现能力、应急处置能力。 (二)项目范围 昆明市财政备用机房内所有设备。 (三)服务要求 参照相关国家标准,最终完成备用机房所有设备及系统的运维及保障服务,并出具相关运维报告。 四、预算经费 经费预算30万元。经费从局机关2024年部门预算“财政信息化系统建设”经费中安排。 五、承接主体 (一)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公司或专业机构。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二)须具备认证机构颁发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同时,相关服务人员需具备《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项目》高级项目经理或项目经理证书。 (三)本项目涉及机房设备的维护,为保证服务的质量符合标准,服务机构还需提供:服务或产品原厂商出具的授权及技术服务支持承诺;服务机构中标以及签订合同前必须出具设备原厂的维保证明书原件。 六、服务时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 七、目标要求 (一)服务方需按照签订的服务协议内容,开展好昆明市财政局备用机房设备及系统维护工作; (二)服务方在开展工作中,需对昆明市财政局相关信息进行保密,未经昆明市财政局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相关信息(法律规定的情形除外); (三)服务方在开展工作中,不得影响昆明市财政局正常工作的开展。 八、采购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备用机房设备及系统维护项目在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目录之外,且项目金额在分散采购限额标准60万以下,拟按照局内控、财务制度进行采购。 九、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的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十、响应方式 凡有意参加者,请在2024年8月13日17时前将密封完好的报价文件递交至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3号楼2楼258办公室,具体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阙昀 电话:0871-63514337 昆明市财政局
昆明市财政局备用机房设备及系统维护服务项目购买计划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02号令)、《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不代表代众查策立场,代众查策不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给予任何担保、暗示和承诺,仅供读者参考,政策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本政策容影响到您的合法权益(内容、图片等),请及时联系本站,我们会及时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