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240834号提案答复的函
穗府函〔2024〕218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240834号提案答复的函
熊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在南沙建立湾区中央财税事务区的提案》(第20240834号)收悉。我市政府高度重视,积极会同省财政厅、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认真研究办理,并于5月22日与您进行电话沟通交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深入贯彻落实《南沙方案》,积极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南沙)财税专业服务集聚区
我市深入贯彻落实《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以下简称《南沙方案》),加快推动广州南沙深化粤港澳全面合作,积极建设中国企业“走出去”综合服务基地。《广州市服务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将财税专业服务列入重点支持发展的专业服务业,明确提出鼓励会计、审计、税务等财税服务机构规模化、综合化发展,围绕广州期货交易所、南沙国际金融岛等重大金融平台项目建设,推动会计审计、法律服务、咨询评估等关联专业服务机构集聚发展。
2023年3月,我市南沙区率先创建全国首个财税专业服务集聚区——粤港澳大湾区(南沙)财税专业服务集聚区(以下简称财税专业服务集聚区)。省、市财政和税务部门、行业协会、内地及港澳财税专业服务机构和人才代表汇聚见证,南沙开发区管委会分别与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广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共谋发展。财税专业服务集聚区支持提供会计、税务、审计、咨询、评估等专业服务的机构进驻集聚发展,首期位于全国规模最大的邮轮母港综合体——中交国际邮轮广场,所属区域为《南沙方案》赋予南沙的三大先行启动区之一南沙湾片区。集聚区组建了专业运营服务团队实体化运营管理,负责宣传推广、场地管理、商事办理、资源对接等,为财税专业服务机构提供咨询答疑、进驻、运营、政策兑现等全方位的服务保障。同时,南沙区还出台了《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推进财税专业服务业集聚发展若干措施》,从落户支持、税收优惠、人才支持、引商支持、执业支持、合作交流、保障与服务、生活配套支持、“走出去”支持等九个方面营造优良财税专业服务的营商环境,支持财税专业服务机构入驻。目前,已签约进驻财税专业服务集聚区的机构8家,在谈机构数十家,均为排名靠前的会计师事务所,财税专业服务业集聚效应逐步显现。
二、多措并举增强财税专业服务执业便利
为加快构建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的专业服务体系,推动境外专业人才在穗便利执业,广州市出台《广州市境外执业资格便利执业认可清单》,南沙区出台《广州市南沙区境外职业资格认可清单》《广州市南沙区高精尖境外职业资格清单》,支持和鼓励持有清单内资格证书的专业人员前往就业创业,并提供多元化人才便利保障服务。
在涉税专业方面,根据广东省税务局发布的《港澳涉税专业人士在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片区、南沙新区执业管理办法》,建立港澳涉税专业人员跨境执业服务专区,为港澳涉税专业机构和人员提供执业登记备案、税费业务办理等一站式专属服务;建立港澳涉税专业人员涉税诉求和意见快速响应机制,形成“宣传辅导—业务办理—响应诉求”的全流程服务闭环,全方位推进港澳涉税专业人员在南沙便利执业。截至2024年3月,已有8名港澳涉税专业人士在南沙成功办理执业登记。
在服务市场主体方面,我市不断有效提升开办企业便利化水平,努力压减办事环节和时间,全市推行“一网通办、一窗通取”,全面整合“照、章、税、保、金、银”等多个事项的企业开办新模式,最快0.5天办结,同步发放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电子发票等,实现为企业提供开办企业政务办理“零成本”服务;通过整合开办企业、海关备案、出口原产地证书签发、出口退税、政策宣传等跨部门外贸政务服务事项,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外贸综合服务专区”,降低企业办事成本。
下一步,我市将结合您关于在南沙建立湾区中央财税事务区的意见建议,开展深入调查研究,并指导南沙区进一步深化财税专业服务集聚区建设,完善功能和服务,吸引更多机构进驻,为支持和推动中国企业“走出去”、深化粤港澳在财税专业服务领域合作营造更好环境、提供更多便利。
感谢您对我市财税专业服务业相关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3日
附件https://www.gz.gov.cn/gkmlpt/content/9/9792/post_9792353.html#12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