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的通知》

转发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的通知》   为发挥绿色工厂在制造业绿色低碳转型中的基础性和导向性作用,持续推进我区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推动工业绿色…

转发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的通知》

  为发挥绿色工厂在制造业绿色低碳转型中的基础性和导向性作用,持续推进我区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推动工业绿色发展。现将《关于开展2024年度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的通知》(珠工信〔2024〕202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组织推荐申报

我局按照《通知》要求,组织本辖区企业、园区开展申报,推荐本辖区2024年度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企业或园区按照自愿原则,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相关标准要求,于6月18日前完成评价报告编写,并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逐级提交。同时申报单位还需填写《区(功能区)绿色制造名单推荐汇总表》后,将电子版报送至我局。

近三年有下列情况的企业或园区(含园区内企业),不得申报绿色制造名单:

(一)未正常经营生产的(工商注销、连续停产12个月以上、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单且未被移出等);

(二)发生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参照“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由申报单位在申报材料中提供该项自证材料);

(三)被动态调整出绿色制造名单的;

(四)在国务院及有关部门相关督查工作中被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

(五)被列入工业节能监察整改名单且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

(六)企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二、具体要求

(一)绿色工厂

申报企业按照行业类型,对照绿色工厂相关评价标准(国家层面绿色工厂评价标准清单,2024年度)开展评价,其他行业按照《绿色工厂评价通则》(GB/T36132-2018)进行评价。

(二)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

申报企业按照行业类型,对照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评价指标 体系(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评价指标体系,2023年7月更新)进行评价,其他行业按照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评价有关要求进行评价。

(三)绿色工业园区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 绿色工业园区评价有关要求进行评价,推荐的绿色工业园区是以 产品制造和能源供给为主要功能、工业增加值占比超过50%、具有法定边界和范围、具备统一管理机构的工业园区。鼓励工业基础好、基础设施完善、绿色制造水平高的工业园区进行申报,优先推荐绿色工厂数量多的工业园区。

(联系人:苏先生,电话:3629715)

特此通知!

珠海市高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局

2024年6月11日

附件http://itech.gov.cn/gxxw/tzgg/content/post_3672055.html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不代表代众查策立场,代众查策不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给予任何担保、暗示和承诺,仅供读者参考,政策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本政策容影响到您的合法权益(内容、图片等),请及时联系本站,我们会及时删除处理。
没有了

已是最早文章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