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划定 隆林各族自治县三轮河水库饮用水 水源保护区的批复 (桂政函〔2024〕28号)

百色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审批隆林各族自治县三轮河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划定隆林各族自治县三轮河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二、你市要严格按照《…

百色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审批隆林各族自治县三轮河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划定隆林各族自治县三轮河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二、你市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 773—2015)等标准规范,以及自治区有关政策规定,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和管理,确保饮用水安全;按照广西水污染防治工作有关要求,以改善和提升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大污染防治力度,保障水环境安全。

三、自治区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指导百色市做好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建设和保护工作。

附件:隆林各族自治县三轮河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2024年2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隆林各族自治县三轮河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

为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保障饮用水安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和政策要求,结合隆林各族自治县县城饮用水水源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

(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 773—2015)、《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 338— 201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等标准规范。

(三)隆林各族自治县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发展、土地利用、矿产资源、交通发展、水资源、环境保护等规划。

(四)《隆林各族自治县三轮河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

二、隆林各族自治县三轮河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范围

(一)一级保护区

水域范围:三轮河水库库区多年平均水位对应的高程线以下的全部水域。水域面积:0.17平方公里。

陆域范围:一级保护区水域外200米范围内的陆域,但不超过流域分水岭。陆域面积:0.68平方公里。

一级保护区总面积:0.85平方公里。

(二)二级保护区

水域范围:三轮河水库入库河流三轮河干流长度为自库尾向上游延伸4000米(至德峨镇龙蛇坝地下河出口处),宽度为三轮河多年平均水位对应的高程线以下的水域;库尾上游2000米处的支流(三轮河左岸)长度为自汇入口向上游延伸200米,库尾上游1600米处的支流(三轮河右岸)长度为自汇入口向上游延伸1200米,宽度为各支流多年平均水位对应的高程线以下的水域。水域面积:0.03平方公里。

陆域范围:一级、二级保护区水域两侧向外延伸至流域分水岭(一级保护区陆域除外)。陆域面积:14.41平方公里。

二级保护区总面积:14.44平方公里。

附件http://www.gxzf.gov.cn/zfwj/zxwj/t1797629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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