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4年第三季度国家大学科技园、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统计工作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4年第三季度国家大学科技园、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统计工作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4年第三季度国家大学科技园、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区(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科技主管部门:

根据《2023年度火炬专项统计调查实施方案》的统一安排,现开展2024年第三季度国家大学科技园、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的统计监测工作。

一、填报范围

国家大学科技园、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需填报2024年第三季度报。对虚报、瞒报、不报数据的机构,将影响国家、省、市众创空间运营评价。

二、相关要求

1.请各区(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科技主管部门高度重视,组织辖区内有关单位积极填报2024年第三季度情况监测表,并对数据进行审核。

2.请登录火炬统计调查网页填报,已注册用户的账号密码不变。

3.为提高数据收集的及时性,请填报截至9月20日的统计数据。网站填报的截止时间为9月29日(星期日)18:00,审核截止时间为9月30日(星期一)18:00。

4.数据填报后,打印带火炬水印的“国家大学科技园季度情况调查表、科技企业孵化器季度情况调查表、众创空间季度情况调查表”,由运营主体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平台。

5.填报注意事项:请注意单位“千元”的计量单位以及数据间的逻辑关系。

特此通知。

附件:2023年度火炬专项统计调查实施方案

(联系人:李婧妮,电话:88101471)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9月20日

https://www.sz.gov.cn/cn/xxgk/zfxxgj/tzgg/content/post_115656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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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深圳市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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