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审核批准〈集宁区新区和河东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4年6月—2026年5月)〉的请示》(乌政报〔2024〕7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组织专家论证和审查,《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4年-2025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7号)及《内蒙古自治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和要求,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管控规则,原则同意《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4年-2025年)》,请依法依规做好各项工作。
2024年8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