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邀请参加2023年第二批佛山市科技创新资金项目验收异议复核服务采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3年第二批佛山市科技创新资金项目验收结果异议项目的复核工作,根据项目管理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工作实施服务采购,有关采购内容和要求如下: 一、采购项目内容…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3年第二批佛山市科技创新资金项目验收结果异议项目的复核工作,根据项目管理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工作实施服务采购,有关采购内容和要求如下:

一、采购项目内容

本次采购服务是对2023年第二批佛山市科技创新资金项目验收结果公示期间受理的异议复核申请项目组织专家开展复核工作,主要内容包括:

(一)项目承担单位的复核材料整理。

(二)复核评审候选专家库的拟定。

(三)专家组织和邀请。

(四)复核工作手册制定、会场布置安排、工作餐安排、专家接送、专家费支付等。

(五)整理、汇总异议复核意见。项目复核结果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项目承担单位按照合同书约定的研发内容、技术参数、知识产权、人员培养和经济效益等各项指标完成情况;2.项目承担单位所提供复核情况说明及相关佐证材料的关联性和有效性;3.财政经费管理、使用的合规性情况,项目经费(含自筹)到位、支出情况;4.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开展项目研发工作的勤勉义务履行情况。

(六)撰写复核工作报告。

(七)协助市科技局处理复核后续资料归档等相关工作。

二、服务机构资格条件

(一)服务机构必须是独立注册的法人机构;

(二)服务机构应具有相关经验或工作基础;

(三)服务机构非异议复核申请单位;

(四)服务机构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和失信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打印无失信黑名单信用记录)。

三、服务机构报价方式

本次拟开展的验收复核项目共3项,均采用现场复核的方式进行:每个项目根据行业领域,分别组织5名或以上行业专家到项目承担单位现场,通过听取项目承担单位的实施情况介绍、现场考察、质询讨论等程序,形成专家复核意见。

服务机构报价应以人民币为报价货币,报价需包含但不限于专家费、人员费、交通费、会议费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合同最终签订价格以有效项目数计算。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标准严格参照《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修订广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标准的通知》(粤财采购〔2020〕17号)执行。

预算报价仅作为选定复核评审服务供应商的参考内容之一,我局将根据预算报价、工作方案等因素综合评估选择服务机构。

四、其他补充说明

(一)请有意向参加遴选的单位于9月4日17:00前将报名回执(见附件)以电子扫描件的形式发送到市科技局监督评价科电子邮箱(kjjmamn@fskjj.foshan.gov.cn)。

(二)请参加遴选的单位按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和预算报价(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及电子版),于9月9日17:00前提交到市科技局监督评价科,电子版发送到电子邮箱(kjjmamn@fskjj.foshan.gov.cn)。

(三)联系方式:监督评价科;电话:83355950;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18号经华大厦10楼1002室。

(四)投诉电话:83036012,邮箱:kjjyewf@fskjj.foshan.gov.cn。

附件:报名回执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8月29日

附件http://fskjj.foshan.gov.cn/gkmlpt/content/6/6083/post_6083958.html#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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