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人民政府 关于征收三亚市SY2022-122号用地1.0274 公顷集体土地的公告

经海南省人民政府委托三亚市人民政府以“琼府委托(三亚)〔2024〕26号”文件批准同意征收三亚市海棠区藤桥村民委员会、三亚市海棠区营头村民委员会集体所有土地1.0274公顷。根据《…

经海南省人民政府委托三亚市人民政府以“琼府委托(三亚)〔2024〕26号”文件批准同意征收三亚市海棠区藤桥村民委员会、三亚市海棠区营头村民委员会集体所有土地1.0274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有关规定,现将经批准的征收土地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被征收土地规划性质:

排水用地。

二、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

四至范围具体以宗地勘测定界图为准。

三、被征收土地权属单位及面积:

三亚市海棠区藤桥、营头村民委员会,用地面积:1.0274公顷。

四、征收补偿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被征地单位名称 面积(亩) 土地补偿费用标准(元/亩) 安置补助标准(元/亩) 合计

(元)

三亚市海棠区藤桥、营头村民委员会 15.41 56000 89600 2243696

(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和青苗补偿标准:

按照《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琼府〔2024〕9号)及《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管理规定(2013年修订)〉的通知》(三府〔2013〕43号)。

五、农业人员安置:

(一)根据三亚市人民政府有关征地补偿标准规定,一次性拨付土地安置补助费。

(二)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办法的通知》(琼府〔2013〕21号)及《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征地安置预留用地管理办法的通知》(琼府办〔2012〕97号)有关规定办理。

六、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通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凡从海棠区政府现场调查之日起,抢栽、抢种青苗和抢建地上附着物的不予办理补偿登记。

被征地单位名称 登记时间 登记地点 复核时间
三亚市海棠区藤桥、营头村民委员会  年  月  日 海棠区项目推进中心 另行通知

七、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安置内容以有关部门的调查为准。

特此公告

 

 

三亚市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6日

附件http://www.sanya.gov.cn/sanyasite/szfwjxx/202407/de81462cf32e48ffb711cc00116978e0.shtml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不代表代众查策立场,代众查策不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给予任何担保、暗示和承诺,仅供读者参考,政策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本政策容影响到您的合法权益(内容、图片等),请及时联系本站,我们会及时删除处理。

作者: 三亚市政策

三亚市政策频道,专属于三亚市的政策发布与转载

为您推荐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三亚河水利风景区建设规划(2024-2030年)》的通知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三亚市三亚河水利风景区建设 规划(2024-2030年)》的通知   各区人民...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的通知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三亚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的通知 三府办规〔2024〕6号   各区人民政...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三亚市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椰风路二期项目土地调查有关事项的通知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三亚市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 椰风路二期项目土地调查有关事项的通知   海棠区...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三亚市吉阳区高知园安置区周边市政道路项目土地调查有关事项的通知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三亚市吉阳区高知园安置区周边市政道路 项目土地调查有关事项的通知   吉阳区人民政府...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