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技局关于开展路演平台年度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我市路演平台持续健康发展,现组织开展路演平台2023年度绩效评价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已备案的路演平台。 二、评价…

各区、县(市)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我市路演平台持续健康发展,现组织开展路演平台2023年度绩效评价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已备案的路演平台。

二、评价内容

1)服务能力。主要评价路演平台的管理制度建设、场地与设施设备、服务人员、项目征集、储备、策划、跟踪落地能力、金融集聚能力。

2)路演绩效。主要评价每年组织的路演场次,路演项目、路演宣传、路演企业资质等。

3)社会贡献。主要评价服务的大学生项目落地、路演企业发展,获得融资等情况。

三、评价分类

1.评价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

2.对获得优秀路演平台奖励10万元。

四、评价材料及报送时间

1.申报单位需要填写基本情况表,撰写年度工作报告,并提供在路演项目统计表等相关附表及证明材料(附件1)。

2.各区、县(市)科技管理部门对评价材料进行审核,并于10月18日前,将评价材料(纸质版一份和电子版)、推荐函及汇总表(附件2)统一报送市科技局。

五、相关要求

1.各申报单位要对评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评价资格,视为不合格。

2.逾期未提交评价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参加双创载体年度绩效评价,按不合格处理。连续2年评价不合格的,将取消其备案资格。

联系人:王海鹏   电话:23768569

附件:1.沈阳市路演平台绩效评价材料(模板)

           2.双创载体绩效评价推荐汇总表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9月18日

附件2双创载体绩效评价推荐汇总表.wps

附件1:沈阳市路演平台绩效评价材料(模板).wps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不代表代众查策立场,代众查策不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给予任何担保、暗示和承诺,仅供读者参考,政策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本政策容影响到您的合法权益(内容、图片等),请及时联系本站,我们会及时删除处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