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南宁市江南区2024年第七批次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报来《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申请审批南宁市江南区2024年第七批次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请示》(南自然资报〔2024〕86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报来《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申请审批南宁市江南区2024年第七批次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请示》(南自然资报〔2024〕86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江西镇锦江村村民委员会的集体农用地0.4656公顷(乔木林地0.2508公顷、灌木林地0.1400公顷、其他草地0.0503公顷、农村道路0.0093公顷、水库水面0.0001公顷、设施农用地0.0151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二、你局要认真落实农用地转用方案,并依法加强对城镇建设用地的管理,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提供建设用地。凡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的,必须采取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出让。

三、用地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缴纳用地的有关税费。

2024年8月12日

附件https://www.nanning.gov.cn/zwgk/fdzdgknr/zcwj/zfwj/t6004078.html

南府复〔2024〕156号

作者: 南宁市政策

南宁市政策频道,专属于南宁市的政策发布与转载

为您推荐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撤销青秀区南阳镇朗加水库水源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的批复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撤销青秀区南阳镇朗加水库水源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的批复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马山县2024年第五批次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马山县2024年第五批次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撤销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江河规划水源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撤销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江河规划水源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南宁市武鸣区2024年第五批次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南宁市武鸣区2024年第五批次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