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推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的系列决策部署,根据《关于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3〕117号)等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市科工信局与市财政局结合实际,联合制定了《海口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现印发实施。
附件:海口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海口市科学技术工业信息化局 海口市财政局
2024年 2月26 日
附件http://kgxj.haikou.gov.cn/zfxxgk/fdzdgknr/bmwj/202402/t134524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