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科技局、党委组织部、教育局、财政局、人社局,长白山开发区教育科技局、党工委组织部、财政局、人社局,梅河口市科技局、市委组织部、教育局、财政局、人社局,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党委组织部、教育局、财政局、人社局,各高校、院所,各有关单位:
根据《吉林省科技人才助力企业创新跃升三年行动方案》(吉科发人才〔2022〕245号)和《吉林省企业“科创专员(科创副总)”常态化选派工作方案》(吉科发人才〔2023〕201号),经组织申报、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省科技厅党组审议、社会公示,决定选派刘智等116名科技人才入驻企业担任2年“科创专员(科创副总)”(详见附件)。
从省内外高校院所选派吉林省企业“科创专员(科创副总)”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全面促进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各省直相关部门、各市(州)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抓好各项扶持政策落实。各高校院所要积极支持“科创专员”进入企业,为“科创专员”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环境。各“科创专员”入驻企业要做好条件保障,支持“科创专员”尽快融入企业科技创新工作中。各“科创专员”要充分发挥自身的科研领军才能和组织管理能力,在科技创新决策、人才建设、科研组织和科技成果产业化中发挥引领和示范作用,为推动产学研进一步融合、促进企业加快创新发展贡献力量。
附件:2024年第三批吉林省企业“科创专员(科创副总)”名单
吉林省科学技术厅 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
吉林省教育厅 吉林省财政厅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国科学院长春分院
2024年11月13日
初审:葛晶
复审:高俊兴
终审:刘宝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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