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加强医学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加强医学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豫政办〔2024〕59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推动医学领域高水平科技创新,加快发展卫生健康新质生产力,更好保障全省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四个面向”,遵循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总基调,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以科研为牵引做优做强医疗卫生事业,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医疗资源的需求”工作要求,按照有序承接新任务、积极谋划新格局的总体思路,扎实推进医学科技创新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河南提供坚实的健康保障。

——强化顶层设计。完善医学科技创新规划管理机制,强化对重大任务和资源配置的统筹,推进以环省医学科学院、省中医药科学院创新生态圈为内核的中原医学科学城建设。坚持上下对口的原则,按照程序适时调整医学科技体制机制。

——注重需求导向。聚焦我省发展战略需求,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健康美好生活的向往为导向,着力打通制约医学科技创新发展的堵点、痛点,加强多学科交叉融合,强化临床研究,开发高质量的健康保障和健康风险防控技术及产品。

——推动协同创新。推进各类创新主体高效协同,探索适应不同研究需求的协同创新模式。加强中西医结合临床研究,开展中西医协同攻关。推动研究型医院、研究型学科、研究型人才建设协同发展,全面提升卫生健康服务能力。

——实现开放融合。加强全省医学科技创新网络建设,推动研究数据、生物资源、科研设施等开放共享和高效利用。加强国内外交流合作,有效汇聚科技创新资源,激发创新活力,提升创新成果转化效率,引领产业融合发展。

到2025年,初步建成协同高效的医学科技创新体系,在一流创新平台、一流创新人才、一流创新成果方面实现新突破,重大疾病防控技术取得重要进展。力争创建1—2个国家医学中心。三级医院科研经费投入占医疗收入比例平均达到3%,每百名卫生技术人员科研项目经费达到100万元、科研成果转化金额达到10万元,每万名卫生技术人员专利数达到50个。推动前沿尖端医疗技术加速进入临床应用,力争每年应用填补国际国内空白或领先技术100项,持续提升疑难危重疾病救治能力,省域患者外转率控制在5%以内。

到2030年,医学科技创新体系更加完备,高端人才集聚取得明显成效,创新能力得到大幅提升,重点领域实现重大突破,产生一批迭代性、颠覆性、原创性成果,对人民健康的引领保障作用更加突出,医学科技创新在全国具有重要影响力。

  二、主要任务

(一)建强科研平台体系。

1.打造“三大医科院”创新高地。提升省医学科学院建设水平,瞄准世界标准、国内一流的目标,加快集聚高端人才,组织开展跨领域、跨学科、跨区域科研攻关,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成果;主动对接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体系,争创中国医学科学院河南基地。发挥省中医药科学院创新优势,注重运用现代科学解读中医药学原理,整合中医药科技创新资源和力量,系统性组织实施涵盖基础研究、临床研究、中药研发、信息文献研究的中医药科研项目,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高标准建设省预防医学科学院,加快国家区域公共卫生中心建设,培育国内一流的公共卫生重点学科,打造全省疾病预防控制科研主阵地。(省委编办、省科技厅、卫生健康委、药监局、疾控局、中医药管理局、医学科学院、中医药科学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强化“双中心”战略力量支撑。支持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建设国家中医医学中心,支持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创建国家医学中心,力争在疑难危重症诊治、高层次医学人才培养、高水平临床研究与成果转化等方面达到国内顶尖、世界一流水平。高质量推进12个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鼓励输出医院派驻我省人员联合输入医院共同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申报科学技术奖,实现医学科技创新水平同质化发展;加快新增医疗服务价格审核,促进医疗新技术在临床的推广应用。(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卫生健康委、医保局、中医药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进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布局建设质子医疗中心,打造集医疗、科研、人才培养、药物研发、临床技术创新及成果转化于一体的国际化医疗基地。建设智能医学研究设施,围绕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研发多模态健康数据标准化技术和智能应用,提升临床诊疗智能化水平。组建大型蛋白质科学研究设施,推动泛蛋白修饰技术产业化。通过布局医学领域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推动生命科学研究基础设施和基地建设,为医学科技创新提供强大支撑。(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科技厅、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快搭建一流创新平台。加快肾脏病等优势特色疾病防治领域创新平台建设,力争在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创建上实现突破,新建5个以上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加强出生缺陷预防等领域实验室建设,进一步提升创新能力。发挥高等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在病毒监测、疫苗研发、公共安全防控策略制定中的作用,加快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P3实验室建设。(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培优基础研究和临床医学学科。

1.加强优势学科领域基础研究。充分发挥省实验室在基础研究中的核心作用,在抗病毒性传染病创新药物、疫苗与蛋白质药物研发,代谢性疾病、食管癌等肿瘤疾病防治,再生医学、智能医学研究,纳米酶生物医药领域应用等方面加快原创性成果产出。鼓励医疗卫生机构科研人员开展探索性研究,力争每年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00项以上。(省科技厅、卫生健康委、药监局、医学科学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2.围绕多发病种防治开展临床研究。建立重大科技任务形成机制,在慢性病、传染病及生殖等疾病防治领域凝练一批攻关课题,集中优势力量开展多中心临床试验、大队列研究,努力在疾病筛查与诊疗技术、药物和医疗器械研发、中医药现代化等方向实现突破。积极申报高层次科技计划项目,力争每年实施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或重点研发计划项目5项以上。(省科技厅、财政厅、卫生健康委、药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强化中西医协同攻关。加快推进河南省人民医院国家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建设。加强总体规划和条件保障,严格建设标准,提升省中医药重点实验室建设内涵。围绕中医药基础和临床研究、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救治技术开展科研攻关,不断提升临床诊疗能力,每年实施省中医药科学研究专项200项、中西医联合攻关项目20项。(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培优医学重点学科。坚持扶优扶强,加大投入力度,将医学重点学科打造成为培养卫生健康科技人才、开展科学研究及新技术引进与推广的重要基地。到2025年,遴选90个省级医学重点学科予以优先支持,力争30个重点学科进入全国先进行列。(省教育厅、财政厅、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快高水平科研团队建设。

1.加快战略科学家队伍建设。全力培育和引进医学领域引领世界科技前沿、学术影响力显著、具有强烈家国情怀的战略科学家,充分利用其在吸引资源、集聚人才中的特殊优势,打造一批世界一流的高水平科技创新团队。到2025年,力争引进2—3个院士团队,培育2名医学领域院士后备人才。(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健康委、疾控局、中医药管理局、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领军人才培养。重点培养一批医疗技术精湛、创新能力突出的临床医学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充分赋予其技术路线决定权、经费支配权,支持其承担重大科研项目。到2025年,培育国家杰青、长江学者等领军后备人才10名左右,中原医疗卫生领军人才、高水平研究型医生、临床医学科学家各60名,中医药学科领军人才20名。力争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岐黄学者每届(批)分别入选2名。(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科技厅、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疾控局、中医药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大青年人才支持力度。扩大青年项目支持规模,加快培养一批规模宏大、素质优良的青年创新人才和团队。给予青年人才长期稳定支持,发挥青年人才生力军作用,支持其在重大科技任务中“挑大梁”“当主角”。到2025年,培养“四青”人才、青年岐黄学者后备人才50名左右,中青年卫生健康科技创新人才120名,卫生健康中青年学科带头人60名,中医药学科拔尖人才100名,中医药学科青苗人才1000名。(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科技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健康委、疾控局、中医药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速成果转化应用。

1.构建成果转移转化体系。支持省医学科学院建设20个研究所,联合各类创新主体与社会组织,搭建定位明确、协同高效的科技成果转化网络。充分发挥省医学科学院技术评估评价中心、临床试验发展中心和卫生健康科技创新转化平台作用,为全省医学科技创新提供多元化、专业化、社会化的成果转化服务。依托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等机构,培养一批高素质、专业化的医学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人才。(省科技厅、卫生健康委、医学科学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完善科技成果发现机制。建立医学科技创新成果库,以临床应用与市场需求为导向,深入挖掘一批重大科技成果进行重点帮扶,加强对成果转化的全程服务与指导,加快转化一批有需求、有价值、高质量的科研成果。经常性组织科技成果转化对接活动,力争全省医学领域技术合同年成交额突破3亿元。(省科技厅、卫生健康委、知识产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强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激励。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收益全部留归单位,实行统一管理。完善收益分配制度,深化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改革,落实《河南省医学科学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激励政策(试行)》。将科技成果转化情况作为科研人员和技术转移人员职称评定、岗位和薪酬管理、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和依据。(省科技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健康委、医学科学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大医药产业培育力度。

1.不断加强医企合作。鼓励医疗卫生机构设立专职临床试验部门,开展药物和医疗器械临床研究。鼓励企业加强与医疗卫生机构、科研院所等合作,建立完善研发创新协同机制,布局临床研究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产学研医融合创新示范基地,加快新技术、新产品落地转化。依据相关首购支持政策,促进创新产品上市使用,鼓励医疗卫生机构采购首批次相关创新产品。(省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卫生健康委、医保局、药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不断扩大产业优势。在疫苗、体外诊断试剂及设备、中成药、道地药材等方面,加大企业培育力度,培育壮大生物医药产业链、高端医疗器械及卫材产业链。依托中原医学科学城打造核心增长极,发挥重点园区集聚带动作用,构建“一城多园”新格局,实现生物医药、高端医疗器械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核心竞争力明显提升。到2025年,建成全国重要的生物医药研发生产基地、中药高质量传承发展研发生产高地、高端医疗器械生产基地、卫材先进制造基地和医药流通集散地。(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卫生健康委、医保局、药监局,航空港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创优体制机制。

1.完善医学科技创新领导机制。在省委科技委统一领导下,按照科技部门的统筹安排,由省卫生健康委具体负责卫生健康领域科技创新工作。建立定期会商、信息共享、沟通联络工作机制,加快构建符合科技创新规律、适应医学科技创新特点,行政管理高效、技术服务专业、资助体系完善、科研机构协同、政策保障到位、创新生态良好、监督管理有力、整体效能优异的医学科技创新体系。(省科技厅、财政厅、卫生健康委、疾控局、中医药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完善医学科技创新组织机制。探索建立“1+2+3+N”(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省疾控局+省医学科学院、省中医药科学院、省预防医学科学院+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高水平研究型医院、医药企业等)工作机制,强化卫生健康、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医保、药监等部门的密切协同,构建跨行业的医学科技创新管理新格局。(省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卫生健康委、医保局、药监局、疾控局、中医药管理局、医学科学院、中医药科学院、预防医学科学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3.完善医学科技创新战略咨询机制。发挥省医学科学院和中医药科学院学术委员会、战略咨询委员会以及卫生健康行业学会协会专家作用,提供战略性、前瞻性、科学性的决策咨询建议,加快推动医学科技创新发展。(省卫生健康委、疾控局、中医药管理局、医学科学院、中医药科学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把握医学科技创新发展趋势,将加快医学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加强任务规划与科技资源配置的有效衔接,加快制定配套政策措施,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二)加强资金保障。各级政府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建立稳定的资金保障机制。鼓励社会资本设立公益性、慈善性基金支持医学科技创新,支持医疗卫生机构等加大对科技创新的自主投入力度,引导企业增加研发投入。

(三)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加大三级医院评审中科技创新指标权重,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医院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的重要依据。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医学科技创新的督促指导,重要工作清单化、节点化推进,确保各项任务高质量完成。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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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河南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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