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评估办法》(大科规发〔2023〕4号)(以下简称《评估办法》)2023年作为规范性文件印发。《评估办法》实施以来,以评促建,促进了大连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提高服务质量和效能。
但该评估办法存在评估时间范围不明确、部分指标存在重复评估等问题,不适应我市现阶段成果转化服务平台发展现状。拟废止《评估办法》,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2024年12月2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到邮箱:dlskjjcgc@126.com。提出意见建议的有关单位,请同时注明单位名称、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内容;个人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内容。
附件:《大连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评估办法》(大科规发〔2023〕4号).pdf
大连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