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现代流通体系的决策部署,构建现代流通发展新优势,根据《“十四五”现代流通体系建设规划》(发改经贸〔2022〕78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建设目标
到2025年,青岛综合型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建设取得明显进展,流通现代化水平持续提升,现代流通网络基本形成,流通市场体系日渐完善,现代流通企业集聚发展,成为衔接国内国际的跨区域现代流通网络枢纽。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6800亿元,物流业增加值达到1800亿元,社会物流总费用占GDP比重降至13.9%。集装箱海运航线达到235条,海铁联运线路达到82条,中欧班列开行数量达到1000列。青岛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交易额达到1200亿元,铁矿石港口吞吐量达到1.1亿吨。国家5A级物流企业数量达到15家。
到2027年,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基本形成战略引领、创新驱动、协同高效、绿色安全的现代流通体系。流通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高,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7300亿元,物流业增加值达到2000亿元,社会物流总费用占GDP比重力争降至13.5%左右。内畅外联的现代流通网络基本成型,集装箱海运航线数量达到245条,海铁联运线路达到90条,中欧班列开行数量超过1150列。高效有序的现代流通市场形成规模,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交易额达到1400亿元,铁矿石港口吞吐量达到1.2亿吨。优质创新的现代流通企业数量进一步提升,国家5A级物流企业数量达到16家。
到2035年,流通设施高效集约、流通网络内畅外联、流通方式绿色智慧、流通主体优质活跃的综合型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全面建成,流通创新能力走在全国前列,与国内其他流通支点城市产、供、储、销高效协同,国际资源要素配置能力显著提升,成为我国北方现代流通组织中心。
二、建设高标准骨干流通走廊
(一)功能定位
充分发挥青岛在原油、矿产、棉花等商品流通的比较优势,打造重要能源产品国际分拨中心,东北亚矿产品原材料中转基地和大宗商品流通组织中心。
(二)主导作用
发挥原油进出口贸易优势,融入全国重要能源产品走廊建设。与产业上下游企业合作,对接国际原油资源,推动数字化交易平台建设,高效配置油气流通设施,打造辐射华北地区及长江沿线的国际原油贸易分拨中心。
发挥矿石和橡胶等供应链服务功能,参与建设重要矿产品原材料流通走廊。统筹矿产资源进口渠道和流通组织,加强与产业上下游企业合作,提升供应链安全保障能力和价值创造能力。以进口橡胶物流组织和交割仓库为纽带,与走廊沿线城市共建供应链协作机制,形成规模化产供储销流通体系。
发挥进口棉花等商品集散分拨功能,支持重要农产品农资走廊建设。对接全国棉花交易中心和纺织服装企业,加快棉花棉纱期现货联动仓储交割设施建设,推动综合化交易平台建设,打造棉花及纺织服装全产业链组织中心。
(三)功能拓展
在油品、矿产、棉花、橡胶流通走廊建设上争创“廊主”,加快推进通关一体化、内外贸一体化、产供销一体化。在煤炭、粮食、蔬菜及肉类流通走廊上主动承担“联合共建”角色。
发挥青岛作为“一带一路”新亚欧大陆桥经济走廊主要节点和海上合作战略支点城市作用,与走廊相关城市联合共建流通支线网络,打造区域性商品流通集散中心。聚焦油矿棉胶等大宗商品,打造点到点规模化组织的商品流通专线。聚焦高附加值流通商品,打造空中流通走廊。高效组织国内产品出口和国际资源进口,建设国内国际双向流通组织平台。
三、优化商品和资源要素流通环境
(一)优化流通领域政务服务
提升审批服务现代化水平,健全“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管理机制和常态化推进机制,打造“智审慧办”服务模式。提升商事服务精细化水平,建立完善政企常态化沟通协商机制。充分发挥“12345·青诉即办”平台作用,推进企业群众诉求“一线应答”。优化“青岛政策通”平台功能,推进惠企政策直达快享。提升贸易投资服务便利化水平,开展外资企业境内再投资促进行动及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深入实施“跨境贸易便利化直通车”服务机制。加快推动“智慧口岸”试点,推动海关和贸促会RCEP项下出口货物原产地核查结果互认、一次完成。(市政府办公厅、市行政审批局、市民营经济局、市财政局、市口岸办、市商务局、市贸促会、青岛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健全预防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制度,加强反不正当竞争监管执法。完善招投标制度规则,废止所有制歧视、行业壁垒、地方保护等不合理限制,依法实施项目全流程公开管理。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加快构建现代标准体系。依托青岛国际标准化大会(论坛)、国际标准化培训基地(青岛)等,搭建高能级合作交流平台。(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行政审批局)
四、优化现代商贸流通体系
(一)建设高标准商品市场
培育专业化商品交易市场,做强青岛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争取油气全产业链品种交易资质。做强大宗商品现货交易、保税物流、进口原油保税仓储等进口促进平台,推进原油混兑、保税贸易、船舶燃供等新业务,加快建设中国北方船舶交易和服务中心。争取获批国际航行船舶保税燃料加注许可权,打造东北亚保税油、低硫油、低碳转型替代燃料加注中心。加快推进中国(青岛)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支持青岛自贸片区、上合示范区企业发展离岸贸易。(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青岛海关、青岛自贸片区管委、上合示范区管委、山东港口青岛港集团、山东港口贸易集团、山东港口投控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完善多层级商贸网络
推动核心商圈更新改造,高水平打造浮山湾国际时尚高端商圈,提升中山路商圈、台东商圈、李村商圈消费聚集能力,完善崂山金家岭、市北CBD商圈功能,差异化打造唐岛湾中心区、海洋高新区等消费新地标。优化社区商圈功能布局,实施推进一刻钟便民生活圈高质量发展行动,合理配置社区商业必备业态,拓展“微生活”“云社区”等新兴服务模式,增强社区商业便利化和综合功能。补齐乡村商业设施短板,完善三级配送网络,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改造升级,鼓励乡镇商贸设施共建共用,打造“多站合一、一站多能”的商业网点。(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
(三)推动商贸流通业态转型升级
加强与重点跨境电商平台合作,打造进口产品沉浸式体验消费新场景。发展“首店经济”和“首发经济”,支持引进全球性、全国性品牌首店(旗舰店),争取国际知名品牌在青首发或同步上市新品。以电子商务集聚区为载体,促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推进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建设。支持实体商业将线下物流、服务、体验等优势与智慧商圈信息融合,打造消费提质升级新引擎。(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四)构建商贸流通企业发展生态
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培育一批布局全球网络、统筹全球资源的现代流通企业。鼓励企业整合资源,构建采购、分销、仓储、配送协同供应链平台。实施垂直电商平台培育计划,壮大青岛跨境电商生态链,做优做精区域特色商贸企业。培育地方特色流通企业,挖掘青岛名店、名品、名牌内涵特色,实现精细化、多元化、品质化发展。加强地理标志产品品牌保护,提高市场知名度。通过产业博览会、行业协会、商协会等平台,培育活力蓬勃的产业发展氛围。(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
(五)促进内外贸流通一体化发展
发挥上合示范区、青岛自贸片区开放引领作用,搭建贸易投资双向平台。高水平建设国家级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探索打造上合贸易空港。推动青岛内外贸企业建立合作伙伴关系,整合内外贸优势资源,推动中外品牌合作。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推进服务贸易数字化,打造数字贸易特色园区。实施商贸流通标准化建设和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工程,在出口农产品、农业机械、农业种植、工业消费品等领域,培树一批“三同”自主品牌。(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青岛海关、青岛自贸片区管委、上合示范区管委)
(六)畅通农产品流通渠道
合理规划农产品批发智慧服务设施和产地交易场所布局,与沿黄流域农产品和农资流通走廊沿线城市共建农产品流通平台,营造区域农产品流通新场景。引导青岛大型流通企业下沉供应链,布局物流仓储设施,发挥社会力量对“菜篮子”市场的保供稳价作用,优化提升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持续开展“数商兴农”专项行动。加强“青岛农品”和“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推销力度。(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青岛海关)
五、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体系
(一)构建现代物流基础设施网络
拓展国际物流服务网络,完善国际海运网络,拓展海上航线覆盖范围。畅通国际陆路通道,高水平建设中欧班列集结中心。优化内陆港布局,拓展与上合组织国家间“枢纽对枢纽”班列组织模式。引导企业用好TIR(国际公路运输)系统,探索开行更多国际道路运输路径。拓展国际空中走廊,提升青岛胶东国际机场国际枢纽功能,完善布局至日韩和“一带一路”国家航线。支持高质量建设海外仓,完善全球营销网络。(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上合示范区管委、山东港口青岛港集团、青岛国际机场集团)
统筹推进国家物流枢纽,依托青岛生产服务型(港口型)、商贸服务型、空港型国家物流枢纽协同打造上合国际枢纽港,壮大枢纽产业集群,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家枢纽经济创新发展先行区。布局建设与国家物流枢纽有机衔接、错位补充的区域物流枢纽,推动形成干支衔接紧密、覆盖范围广泛、运作效率较高的物流基础设施网络。(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胶州市政府、上合示范区管委)
构建高效运行分拨配送网络,依托商贸、供销、交通、邮政快递等城乡网点资源,完善区(市)、镇(街道)、村(社区)寄递物流体系,提升末端网络服务能力。发挥城乡客货运场站资源和运力优势,实现区(市)、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节点设施全覆盖,加强城市市场与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衔接。争创国家级快递服务现代农业金银铜牌示范项目和农村电商快递协同发展示范区建设试点。(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邮政管理局)
(二)提升冷链物流流通服务能力
打造冷链物流服务网络,推进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优化基地存量设施功能,引导新建项目集中布局,提高冷链物流设施综合利用率和集约化发展水平。打造以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为核心、产销冷链集配中心和两端冷链物流设施为支撑的三级冷链物流节点设施网络,构建多层级冷链物流服务节点体系。依托综合交通运输网络,联动青岛都市圈、沿黄流域等重点区域完善冷链物流网络体系,加快构建“鲁陕藏”和“东部沿海”横纵双向大通道黄金节点。(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提升冷链物流服务水平,发展“海运+冷链班列”联运模式,提升中欧班列冷链快通专列组织能力。发展面向生鲜食品、医药产品的航空冷链物流,打造北方特种货品集散中心。支持建设肉类、水产品、果蔬等商品公用型保税仓库。提升海港、空港口岸检验检疫和装卸效率,扩大冷链企业AEO(经认证的经营者)认证规模,推进AEO国际互认合作。推进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建设,提升城市冷链配送服务质量。(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供销社、青岛海关、青岛国际机场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应急物流体系
优化应急物资储备布局,打造层次分明、类型合理、协同高效的应急物资储备节点网络。布局建设城郊大仓基地,整合存量物流资源,提升应急物流保障能力。分级、分类建立应急物流预案及响应机制,明确职责分工,适时开展应急演练。推动建设以企业为主体的应急物流队伍,完善物流企业“平急转换”机制,强化跨区域、跨领域协调组织,提升应急物流保障能力。(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应急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强化交通运输网络支撑
(一)优化综合交通基础设施网络
加快综合交通枢纽建设,构建以轨道交通为骨干、高速公路为基础的“环+放射”青岛都市圈快速交通网,提升与济南都市圈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水平。以完善海港、空港集疏运体系为重点,提升枢纽集聚辐射效率。强化公路与城市道路衔接融合,突破瓶颈路段制约,畅通城市内外交通。(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打造青岛国际航运中心,落实世界级海洋港口群建设行动,建设东北亚国际航运枢纽中心。以《青岛港总体规划(2035年)》获批实施为契机,调整升级码头功能,推进矿石、原油、LNG(液化天然气)和集装箱等大型专业化泊位建设。加强航道、锚地和防波堤建设,新建扩建一批集疏运公路、铁路、管道等设施,提升港口集疏运能力。(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青岛海关、山东港口青岛港集团)
加快现代化机场建设,提升青岛胶东国际机场国际枢纽功能,争取增加机场空域容量、航权时刻。完善机场集疏运设施和口岸配套功能,优化报关、过机、打板一站式服务。支持培育高端海鲜、飞机和汽车零部件、生物医药等国际中转、仓储加工、分拨配送等业务,提升一站式供应链物流服务水平。深化与国内外航空枢纽合作,打造北方航空物流转运中心。(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口岸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青岛海关,青岛国际机场集团)
(二)优化完善交通运输结构
推动运输结构调整优化,加快基础设施硬联通和规则服务软联通,支持新技术、新模式应用。推动大宗物资“公转铁、公转水”,加强港口资源整合,鼓励大宗货物中长距离运输时主要采用铁路、水路运输。(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济南铁路物流中心、山东港口青岛港集团)
提升多式联运协同组织能力,深化“前港后站”的一体化海铁联运模式,建立高效的港站集疏运体系。支持上合示范区创新多式联运“一单制”专项试点工作。拓展以航空快递和跨境电商为主的空公联运业务,构建“电子商务+航空运输+末端公路配送”的空公联运服务体系。建设多式联运综合服务平台,促进上合示范区与青岛港、青岛胶东国际机场、中铁联集青岛中心站有效衔接。(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青岛海关、上合示范区管委,山东港口青岛港集团、青岛国际机场集团)
(三)推进交通运输智慧绿色发展
加快数字化转型,加强“5G+北斗”技术推广,推进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应用,提高仓储、运输、分拨配送等环节自动化、智慧化水平。加快智慧港航、智慧公路、智慧机场、智慧出行等数字技术应用。加快推进青岛市“人工智能+港口”项目建设,打通港航物流大数据资源,拓展“云港通”平台服务能力,推动数智交通快速发展。加快推动快递无人车配送规范化、商业化应用,助推末端配送降本增效。(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山东港口青岛港集团)
构建绿色配送体系,实施绿色货运配送工程,大力推广使用新能源配送车辆。支持充电(加氢)基础设施建设和配套运营服务,健全充电桩、换电站等配套设施网络,实现“桩随车布”。夯实“干支衔接”三级城市配送网络建设基础,积极培育城市绿色货运配送优秀主体。保障邮政快递等配送车辆通行和临时停靠要求,依法依规扩大新能源货车通行范围。(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强现代金融服务流通功能
(一)完善流通金融保障体系
优化现金使用环境,完善移动支付服务。稳妥开展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积极融入本外币合一银行结算账户体系,提高人民币跨境支付效率和安全性。发挥“青融通”平台作用,为企业、金融机构提供“一站式”综合金融服务。对流通领域重点项目,鼓励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加大支持力度。(市委金融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人民银行青岛市分行、青岛金融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快发展供应链金融
围绕交通、物流、贸易等流通环节,优化供应链金融服务产品,提升全流程融资服务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港云仓”平台要素配置功能,打造全国性电子仓单综合服务中心。鼓励供应链核心企业、供应链票据平台与金融机构合作,大力开展供应链应收账款质押融资。(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青岛市分行、山东港口投控集团)
(三)大力发展航运金融
深入开展金融改革创新试点,提升跨境资金结算、贸易融资便利化水平。聚集一批新兴金融业态公司和服务于港口航运贸易的特色金融机构。大力发展航运保险。(市交通运输局、市委金融办、人民银行青岛市分行、青岛金融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推进流通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一)推广信用承诺和告知承诺制
依法依规加大信用承诺信息归集、共享和公示力度,作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依据。鼓励经营主体主动向社会作出信用承诺,引导流通领域商会、协会建立会员企业信用档案,加强行业自律。(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发展改革委)
(二)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
依法推进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共享应用,综合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以信用风险为导向,提高监管资源配置效率。在流通领域建立完善符合行业特征和监管需求的信用评价标准,对监管对象实施差异化分类监管。(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发展改革委)
(三)完善信用奖惩和信用修复机制
遵照合法、关联、比例原则,依法实施失信惩戒。依托“信用中国(山东青岛)”网站,加大诚信企业示范宣传和典型失信案件曝光力度。全面落实行政处罚决定和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两书同达”工作机制,保障失信主体知情权,提升信用信息修复效能。(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大数据局)
九、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保障,完善重点任务协调机制,统筹规划体系,做好建设方案与各项发展规划有效衔接。各责任单位围绕目标任务制定工作计划,协同推进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强化流通要素支撑,加强重大流通项目用地用海保障力度。统筹利用各类资金积极支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符合条件的流通企业通过上市、债券发行、企业并购等方式募集资金。落实监测评估保障,强化方案实施全过程管理,健全现代流通指标监测体系,定期对方案实施进度及效果开展跟踪分析,按要求形成阶段评估报告和年度评价报告,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