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长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长春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要求,经过项目申报、项目审核推荐、形式审查、形式审查公示、项目评审论证等工作,现将2023年度长春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后补助项目评定结果公示如下。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长春市科技局书面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名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公 示 期:2024年11月6日—11月12日
受理处室:长春市科技局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处
受理地址: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591-2房间(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联系电话:88777263
长春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11月6日
本条信息初审:计明彤,复审:张国忠,终审:于柏生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