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科发〔2024〕 号
各有关单位:
按照《长春市科技攻关“揭榜挂帅”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2024年度长春市科技攻关“揭榜挂帅”项目(现代农业、生物医药域)拟发榜项目于10月22日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已满,现将《2024年度长春市科技攻关“揭榜挂帅”项目(现代农业、生物医药领域)揭榜申报指南》予以发布,面向全国征集揭榜单位。揭榜单位可以就发榜项目有关问题向发榜单位咨询,发榜单位应一视同仁告知有关情况和要求。发榜单位不能以任何方式阻止揭榜单位参加揭榜,一经查实将取消此项目。
长春市科技局
2024年11月5日
2024年度长春市科技攻关“揭榜挂帅”项目
(现代农业、生物医药领域)揭榜申报指南
一、申报单位
国内的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企业、新型研发机构。
二、申报条件
(一)近三年内无科研失信行为或违规违法行为,未被列入联合惩戒名单;
(二)在项目相关领域有较强的科研实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稳定的科研队伍,有能力完成项目任务;
(三)与发榜单位不是隶属关系、不是关联方,且双方未就榜单任务开展研发;
(四)项目负责人应是揭榜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完成该项目所需的学术背景、科研能力、技术成果和组织管理能力;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社会诚信,近三年内无科研失信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申报程序
项目揭榜采取网上申报和纸件申报并行的方式,网上申报材料与纸件申报材料应一致。申报项目不接受个人报送,均由推荐单位统一汇总报送至市科技局农村和社会发展科技处。
(一)网上申报。揭榜单位在长春“科创一网通”云服务平台(http://www.cckct.com/)注册、登录后,网上填报《长春市科技攻关“揭榜挂帅”项目揭榜申报书》,下载填写《技术开发(委托)合同》文本(发榜方填写信息不能修改),与相关附件材料上传至系统提交(域外揭榜单位需同时将推荐单位正式推荐文件扫描上传系统),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2日17:00。
(二)审查推荐。由推荐单位负责审查推荐,重点审查是否符合申报条件以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等。
在长高校院所申报项目由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负责审查推荐,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申报项目由所在县(市)区、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负责审查推荐,推荐单位网上推荐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5日17:00。
域外高校院所申报项目由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负责审查推荐,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申报项目由所在地(地级市)科技管理部门负责审查推荐。
(三)纸件报送。市科技局高新处系统受理后,揭榜单位下载打印《长春市科技攻关“揭榜挂帅”项目揭榜申报书》《技术开发(委托)合同》及相关附件材料装订成册盖章后,报送至推荐单位,推荐单位汇总推荐项目的纸质申报材料,连同正式推荐文件报送至长春市科技局,无正式推荐文件不予受理。域外揭榜单位申报材料自行报送,如采用邮寄方式,以收到时间为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9日17:00。
四、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一式2份,主要包括:
(一)《长春市科技攻关“揭榜挂帅”项目揭榜申报书》;
(二)《技术开发(委托)合同》;
(三)揭榜单位相关生产、科研业绩证明材料,包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有效知识产权证书、相关获奖证书、技术标准,实验室、生产线、关键设备图片等;
(四)揭榜单位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明等复印件,与所在单位签订的全职工作合同和社保缴费证明;相关学术著作、论文等首页;科研奖励证书;有效知识产权证书;学术组织、重要学术期刊任职及重要学术会议大会报告等证明材料;成果开发、转化、应用推广及经济、社会效益等证明材料;
(五)如有参加单位的,还需提供揭榜单位与参加单位的合作协议。
五、限项规定
揭榜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项长春市科技发展计划研发类项目(后补助类项目除外);有在研的长春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本年度“揭榜挂帅”揭榜项目。
六、联系方式
(一)业务咨询
长春市科技局农社处 沈相东
电话:0431-88777271
地址:长春市科技局576-2房间(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市政务服务中心,邮编130000)
(二)技术支持
“科创一网通”云服务平台
电话:0431-88777272
本条信息发布初审:沈相东,复审:吴春龙,终审:于柏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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