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马山县2024年第三批次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马山县2024年第三批次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报来《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申请审批马山县2024年第三批次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请示》(南自然资报〔2024〕106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马山县古零镇古零社区居民委员会的集体土地0.2100公顷(均为果园)转为建设用地。

二、本批次用地涉及征收集体土地0.2100公顷,须在征收土地手续获得审批后方能办理批后实施和供地手续。

三、你局要认真落实农用地转用方案,并依法加强对城镇建设用地的管理。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的,必须采取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出让。

四、用地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缴纳用地的有关税费。

2024年9月25日

附件https://www.nanning.gov.cn/zwgk/fdzdgknr/zcwj/zfwj/t6172625.html

南府复〔2024〕189号

作者: 南宁市政策

南宁市政策频道,专属于南宁市的政策发布与转载

为您推荐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撤销青秀区南阳镇朗加水库水源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的批复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撤销青秀区南阳镇朗加水库水源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的批复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马山县2024年第五批次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马山县2024年第五批次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撤销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江河规划水源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撤销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江河规划水源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南宁市武鸣区2024年第五批次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南宁市武鸣区2024年第五批次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