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撤销青秀区南阳镇朗加水库水源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的批复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撤销青秀区南阳镇朗加水库水源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的批复

青秀区人民政府:

报来《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政府关于撤销青秀区南阳镇朗加水库水源地保护区的请示》(青政报〔2024〕4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青秀区南阳镇朗加水库水源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二、请城区人民政府严格按照有关要求,以改善和提升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做好饮用水水源保护,加大污染防治力度,保障水环境安全。

2024年10月16日

附件https://www.nanning.gov.cn/zwgk/fdzdgknr/zcwj/zfwj/t6183392.html

南府复〔2024〕201号

作者: 南宁市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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