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中办发〔2024〕67号),加快我区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释放公共数据要素潜能,结合实际,我厅起草了《西藏自治区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实施方案》,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北京西路62号西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数据政策规划处);邮编:856000。 2.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发送至:0891-6198800。 3.通过邮箱方式将意见发送至:sjzcghc@163.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3日。 联系方式:周文华 13398007457 0891-6198916
关于对《西藏自治区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实施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中办发〔2024〕67号),加快我区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释放公共数据要素潜能,结合实际,我厅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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