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度西藏自治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和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名单的公告

根据《西藏自治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藏经信发〔2021〕83号)和《西藏自治区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藏经信发〔2021〕84号)要求,经自…

根据《西藏自治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藏经信发〔2021〕83号)和《西藏自治区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藏经信发〔2021〕84号)要求,经自愿申报、地(市)推荐、专家评审和公示,确定了2024年度西藏自治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和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名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西藏自治区普惠金融综合服务平台、西藏山南市乃东区双创中心等4个单位,为西藏自治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西藏世峰众创空间、天峰数创数字经济产业园等7个单位,为西藏自治区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详见附件)。有效期均为3年,3年期满后需重新申报。 二、示范平台要切实发挥引领带动作用,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围绕信息、技术、创业、培训、融资等公共服务领域,结合自身优势,发挥产业资源汇集、科技创新引领作用,有效解决中小企业共性需求,帮助中小企业畅通信息渠道,改善经营管理,提高发展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实现创新发展。示范基地要不断完善、优化创业创新设施和环境,集聚内外部优质资源,提升服务质效,以促进企业孵化、成果转化、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发展为目标,充分发挥联系政府和小微企业的桥梁作用,加快整合各类优质服务资源,通过高质量的服务促进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 三、相关地(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要切实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定期对辖区内示范平台、示范基地的服务质量、服务满意度等情况进行检查,指导示范基地、示范平台做好年度工作,深入总结和推广创业创新的经验做法,并将检查等情况书面报告。各地(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要结合本(地)市经济发展实际,积极做好示范平台、示范基地的培育工作。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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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西藏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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