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提前下达2025年黑龙江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企业承担项目的公示
根据《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3〕276号)和《黑龙江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黑财规〔2024〕2号)有关规定,拟支持提前下达2025年黑龙江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企业承担项目共6项,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12月18日-12月25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反映公示名单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联系方式:
1.省科技厅科技资源统筹处 0451-82633303;
2.省科技厅监督评估与科研诚信处 0451-82628025;
3.通讯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202号,邮编150001。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24年12月18日
附件https://kjt.hlj.gov.cn/kjt/c113908/202412/c00_3179394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