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报来《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申请审批南宁市西乡塘区2024年第十二批次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请示》(南自然资报〔2024〕151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西乡塘区石埠街道办事处老口村、忠良村、永安村村民委员会的集体农用地2.0037公顷(水田0.5061公顷、旱地0.1678公顷、其他林地0.0478公顷、其他草地0.3879公顷、坑塘水面0.5131公顷、沟渠0.0151公顷、设施农用地0.3659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作为南宁市西乡塘区2024年第十二批批次乡镇建设用地。
二、你局要认真落实农用地转用方案,并依法加强对城镇建设用地的管理,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提供建设用地。凡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的,必须采取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出让。
三、你局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已补充耕地的质量不降低,加强对补充耕地管护情况的监督检查。
四、用地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缴纳用地的有关税费。
2024年12月30日
附件https://www.nanning.gov.cn/zwgk/fdzdgknr/zcwj/zfwj/t625341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