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指示和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推动我市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4号)《宁夏回族自治区〈关于印发深化产教融合 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发〔2020〕3号)有关要求,市教育局牵头组织起草了《银川市深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 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结合2022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进行了修改完善,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在2022年6月12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将意见建议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yj_px@163.com。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一式两份)寄至: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66号银川市教育局教育二科。
联系人:潘雪 联系电话:0951-6888712
银川市教育局
2022年6月7日
银川市深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
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公开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指示和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提高劳动者素质和技术技能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4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关于印发深化产教融合 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发〔2020〕3号),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把发展职业教育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对接区、市产业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以打造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队伍为着力点,以提质培优、增值赋能为主线,推动职业教育体制机制创新和结构优化,着力破解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与企业、专业与产业、育人与用人断层脱节问题,系统构建起与加快教育现代化要求整体契合、与自治区、银川市经济社会发展密切对接的职业教育发展新格局,为加快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示范市提供技术技能人才支撑。
二、目标原则
(一)具体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类型教育基本定位,牢牢把握教育质量生命线,突出教师素质、教材改革、教法创新重点,聚焦人才培养、办学体制、考核评价、保障机制,打造纵向贯通、横向融通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到2025年,全市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教学条件基本达到国家标准。重点建设3-5所在区内具有较强影响力的高水平职业院校,建设15个特色骨干专业和10-15个新兴专业,推动建设2个以上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总数超过50%。
(二)工作原则
坚持立德树人、德技并修。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推进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与技术技能培养融合统一,培养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培养技术技能,全面提高受教育者的素质。
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治理结构,推动职业教育发展同现代化经济体系和技能型社会建设深度融合。
坚持面向市场、促进就业。突出市场需求对职业教育发展的引导作用,推动学校布局、专业设置、人才培养与市场需求精准对接。
坚持面向实践、强化能力。把工学结合作为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基本方式,落实育训并举、践行知行合一。
坚持面向人人、因材施教。把职业教育作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重要途径,推动职业教育与其他类型教育协调发展,支持不同群体先学习再就业、先就业再学习、边就业边学习。
三、主要任务
(一)推动职业教育高位优质发展
1.树立科学的职教理念。推行产业规划和人才需求发布制度,引导学校紧贴市场和就业形势,动态调整专业目录,通过差异化投入、政策项目引导等方式,鼓励学校开设紧缺型、符合市场需求的专业,围绕实习实训,将产教融合、工学结合作为职业教育办学的基本模式,把专业建在产业链上,把课堂设在生产服务一线,确保学生足额、真实参加实习实训。坚持开放办学,加入黄河流域产教联盟,加强与东部发达地区、港澳台职业教育交流合作,鼓励职业院校借鉴国内外先进的办学模式和考核标准,探索开发体现银川特色的职业教育课程体系。
(责任单位:市委人才局,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乡村振兴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深化职业教育思政课改革创新,坚持德技并修、育训结合,进一步加强以培养工匠精神为核心的思想政治教育,把德育融入课堂教学、技能培养、实习实训等各环节,促进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有机衔接,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性。以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目标,注重培育学生的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探索课程育人、实践育人、文化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有效方法和途径,一体化构建具有职业教育特色的德育内容体系和工作体系。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团市委)
3.建立职业教育统筹发展机制。将产教融合发展纳入银川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同步规划产教融合发展政策措施、支持方式、实现途径和重大项目。办好一批县级中等职业学校,重点建设1—2个对接县域经济发展的专业群,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统筹职业教育一体化发展,按照“管好两端、规范中间、书证融通、办学多元”原则,严把教学标准和毕业生质量标准两个关口。推动职普融合,发展“校企双制、工学一体”的技工教育,提升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水平。按照政府财政保障、企业深度参与的原则,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参与办学。
(责任单位:市委人才局,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乡村振兴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巩固中职学校的基础地位。强化市、县人民政府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主体责任,整合各类资源,优化专业结构,将中等职业学校建设为集学历教育、社区教育、老年教育、职业培训等于一体的综合性职业教育基地。实施中等职业学校面向就业重点群体的锻造计划,全面提升其职业技能、就业创业能力和学习层次。鼓励中等职业学校联合中小学开展劳动和职业启蒙教育,将动手实践内容纳入中小学相关课程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加快中职院校(含技工院校)达标提质,通过改建、扩建、新建等方式改善中职学校(含技工院校)办学条件,“关、停、并、转”办学条件严重不达标的院校,完成银川技工学校升级。到2025年,全市职业院校教学条件基本达到国家标准。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乡村振兴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5.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支持宁夏幼儿高等专科学校高水平专业建设,争取进入下一轮“双高计划”高水平院校行列,依托高水平专业举办本科层次的职业教育。鼓励支持中等职业学校主动应对“职教高考”制度,提高“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教育教学质量,满足学生继续学习需求。实施高职扩招专项计划,扩大对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群体招生规模。健全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机制,支持高等院校联合企业共建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依托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项目建设,启动银川技师学院筹建,支持符合条件的市级技师学院纳入高等学校序列。
(责任单位:市委人才局,市发改委、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管委会)
6.职业教育贯通融合培养。积极构建“中职—高职”相衔接的人才培养体系,鼓励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积极实施基于专业接续、课程衔接、学分互认的联合培养模式。支持市属中职院校在护理、养老服务、健康服务、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开展“五年一贯制”办学培养模式,稳步推进符合“3+2”联合办学条件的中职学校全覆盖。继续开展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深化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模式改革。
(责任单位:市委人才局,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卫健委、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管委会)
7.积极发展职业技能培训。围绕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职业院校大力开展职业培训。引导支持行业企业深度参与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和在岗职工技能培训。服务军民融合发展,推动市辖区优质职业教育资源向驻地部队开放,共同做好面向现役军人的教育培训,支持其在服役期间取得多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提升技术技能水平,推动退役、培训、就业有机衔接。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为广大农村培养以新型职业农民为主体的农村实用人才。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教育局、民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乡村振兴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管委会)
8.完善中职学校招生工作机制。完善招生机制,用好高中阶段教育(含技工学校)统一招生平台,稳定并扩大中等职业教育规模,落实国家职普比有关规定。结合高等教育分类考试改革,鼓励中等职业学校及时调整课程结构,完善教学标准,适应“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需要。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9.推动职业教育教学教法改革。健全教材选用制度,优先选用国家规划教材,普遍选用最新版本教材,遴选推广一批职业教育在线精品课程和校企“双元”合作开发的国家教材,倡导使用新型活页式、工作手册式教材。探索行动导向、项目式、工作过程导向等新教法。充分利用行业企业在专业人才培养和评价方面的先进经验和成熟标准,把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及时纳入教学,把企业的典型案例及时引入教学,把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内容及时融入教学。用好职业教育“学分银行”,推动学历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所体现的学习成果认定、积累和转换。适应“互联网+职业教育”发展需求,大力提升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业和信息化局)
10.健全学生管理服务制度。完善就业创业指导课程体系,搭建职业教育毕业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资源对接平台,落实相应的社会保障和就业扶持政策,引导毕业生主动适应新业态、新用工方式,实现多元化就业。校企共同制定实习计划,学生实习期间,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应当加强对实习实训学生的指导,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协商实习单位安排与学生所学专业相匹配的岗位,明确实习实训内容和标准,不得安排学生从事与所学专业无关的实习实训,不得违反相关规定通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单位,或者通过非法从事人力资源服务、劳务派遣业务的单位或个人组织、安排、管理学生实习实训。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管委会)
(二)加强产教深度融合
11.统筹专业对接产业布局。根据自治区九大产业、银川市十大产业规划与发展定位,统筹全市专业设置,出台银川市职业院校专业设置管理实施细则,重点发展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现代纺织、葡萄酒产业、生命健康、绿色食品等专业群,实现专业设置与产业同步调整、协调布局,推动各职业院校专业错位优势发展。构建专业动态优化调整机制,定期开展专业评估调控,发展急需紧缺专业,淘汰落后专业,推进学校间专业整合。升级改造计算机应用、电子商务、物流服务与管理等传统产业相关专业。2021—2023年,新建物联网技术应用、无人机操控与维护、动漫与游戏制作、直播电商服务、智慧健康养老服务、物联网技术应用、新能源汽车装调与维修、应急管理和减灾技术、农产品质量检测与管理等一批急需人才的紧缺专业。“十四五”期间,重点建设20个市级以上高水平中职专业(群)。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管委会)
12.强化校企双主体协同育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构建职业教育“学校、家庭、企业、社区”四位一体的德育体系,着力培养学生工匠精神。实施“银川工匠后备人才”培养工程,每年遴选500名中高职学生作为培养对象。大力推进学徒制、“1+X”证书制度,将用人标准贯穿到人才培养全过程,将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融入教育评价体系。规模以上企业原则上按职工总数的2%设置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岗位。鼓励学校按专业在企业设立学徒基地,到2025年,建设10个以上市级示范性企业学徒基地。通过引企驻校、引校进企、订单班、冠名班以及校企共同举办专业等方式,实现校企协同育人。继续推进各职业院校专业实训基地升级改造,探索“以专业办企业,以企业促专业”的产教融合模式,支持依托专业举办实训性生产企业(车间),承接校内外生产服务项目,推动职业院校生产性实训。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民政局、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管委会)
13.完善企业职工在岗教育培训体系。落实企业职工培训制度,鼓励企业完善职工继续教育体系,提升职工技术技能、学历层次、就业创业能力和综合职业素质。支持企业建立职工技能等级提升奖励制度和在岗职工学历进修奖励办法。完善职工技能大赛制度,支持行业企业和职业院校联合开展职业技能竞赛、行业技术比武、创新成果评选等活动,组织开展“凤城技能大师”“银川市技术能手”评选表彰。
(责任单位:市委人才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管委会)
(三)打造高水平专业队伍
14.加强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建设师德高尚、素质优良、技艺精湛、专兼结合的教师队伍。健全职业院校“固定岗+流动岗”的教师管理制度,拓宽从行业企业选拔优秀教师的渠道,通过绩效工资奖励等多种方式,吸引优秀技术技能人才加入职业教育。改革教师培养培训制度,落实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实行职业院校校长职级制和目标责任制管理,推进职业教育“三名工作室”建设,到 2023 年组建2-3个市级职业教育“名校长工作室”“名师工作室”,通过参与工作室研修、职业院校跟岗培训、知名高校研修等方式,提高职业院校校长的管理能力和专业化水平。
(责任单位:市委人才局,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管委会)
15.建设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加快“双师型”队伍建设,到2025年,专业教师“双师型”比例达到60%。职业院校相关专业教师原则上从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并具有高职以上学历的人员中招聘,特殊高技能人才(含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人员)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职业院校教师每年至少1个月在企业或实训基地实训,双师型专业课教师每5年累计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实训时间不少于6个月。支持职业院校专设流动岗位,引进行业企业一流人才,吸引具有创新实践经验的企业家、高科技人才、高技能人才等兼职任教,推动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和职业院校教师双向流动。
(责任单位:市委编办、人才局,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管委会)
(四)创新职教发展机制
16.落实产教融合优惠政策。建立完善产教融合发展研究体制机制,对深度参与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成绩突出的,认定为“产教融合型”企业,给予“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组合式激励和落实相关税收政策。企业因接收学生实习所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支出,以及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依法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投资或与政府合作建设职业院校的建设用地,按科教用地管理,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通过划拨方式供地,鼓励企业自愿以出让、租赁方式取得土地。职业院校通过校企合作、技术服务、社会培训、自办企业等所得扣除必要成本外的净收入,可按照不低于50%的比例作为绩效工资来源,计入当年本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依法取得的科技成果转化收入不纳入绩效工资与单位工资总额基数,在分配时重点向参与校企合作等项目的人员倾斜。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税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局、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管委会)
17.健全经费投入机制。建立健全与职业学校办学规模、培养成本、办学质量等相适应的财政投入制度。在保障教育合理投入的同时,优化教育支出结构,新增教育经费要向职业教育倾斜。到2025年,将中等职业学校生均财政拨款及公用经费拨款全部落实到位。落实高等职业教育生均财政拨款水平不低于12000元的标准水平。按要求落实职业院校助学金扩面提标和奖学金政策,对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倾斜。加强对专项经费的监督检查,实施以绩效为导向的职业教育投入和奖补措施,对重大项目开展全过程绩效评价,追踪项目实施效果。鼓励社会力量捐资、出资兴办职业教育,拓宽办学筹资渠道。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8.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待遇水平。支持技术技能人才凭技能提升待遇,鼓励企业职务职级晋升和工资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岗位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逐步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特别是技术工人收入水平和地位。鼓励职业学校聘请技能大师、劳动模范、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等高技能人才,通过担任专职或者兼职专业课教师、设立工作室等方式,参与人才培养、技术开发、技能传承等工作,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支持技术技能大师到职业院校担任兼职教师,参与重大项目联合攻关。破除唯名校、唯学历导向,建立以品德和能力为导向的选人用人机制,推动职业院校毕业生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强化发展保障机制
19.加强党对职业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加强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各项要求,保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正确方向。充分发挥党组织在职业院校的领导核心作用,牢牢把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将党建工作与学校事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考评。指导职业院校上好思想政治理论课,实施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活动,推进职业教育领域“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努力实现职业技能和职业精神培养高度融合。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有效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动学校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和学生会组织建设,凝聚师生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0.建立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要把深化产教融合、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摆在区域教育改革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中更加突出的位置,建立由发改、教育、人社、工信等部门组成的银川市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市政府分管教育工作的领导担任召集人,原则上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统筹协调全市产教融合和职业教育工作,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重大问题,部署产教融合、职业教育改革创新重大事项,强化组织领导,抓好统筹协调,积极推动落实。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民政局、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退役军人事务局、自然资源局、国资委、乡村振兴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管委会)
21.建立健全职业教育质量指导评价和督导评估制度。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学业水平考试构建具有职业教育特色的“强素质、重能力”综合素质评价体系。落实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制度。完善政府、行业、企业、职业院校等共同参与的质量评价机制,支持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估,将考核结果作为政策支持、绩效考核、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完善职业教育督导评估办法,建立职业教育定期督导评估和专项督导评估制度,落实督导报告、公报、约谈、限期整改、奖惩等制度。组建银川市职业教育指导咨询委员会,为职业教育改革创新提供保障。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管委会)
22.加强舆论宣传引导。面向全社会广泛宣传国家重视职业教育的重要导向,统筹用好主流媒体和各类新型媒体,多渠道、多形式宣传职业教育政策和发展成果,不断提高社会和家长、学生对职业教育的知晓度、认可度,为职业教育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加大对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表彰奖励力度。开展好“职业教育宣传月”“大国工匠”进校园、进社区等活动,大力宣传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先进事迹和成果贡献,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营造“崇尚一技之长、不唯学历凭能力”的社会氛围,提高职业教育社会影响力和吸引力。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