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有关企业:
为鼓励区内高校院所与我市企业联合开展科技研发,促进高校院所成果转化,赋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现决定开展2022年银川市校企联合创新专项入库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项目需以企业为主体,联合高校院所申报;
(二)企业需在我市注册1年以上,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完成项目所必需的资金保障、人才条件、技术装备等基础条件;近1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三)高校院所应为宁夏区域内高校或科研院所,在相关产业领域拥有较好人才、技术、设备等资源优势,能够有力支撑企业核心竞争力提升;
(四)企业与高校院所需签订该项目合作协议。
二、项目要求
(一)项目应属于我市“三新产业”等重点产业领域;
(二)项目应与企业主营业务技术产品密切相关,能够切实解决企业技术创新中的理论研究、技术应用、成果转化等实际问题,预期能够产生经济效益;
(三)项目需明确任务分配、资金分配、实施进度安排、预期成果形式、权属收益分配以及其他双方的权力义务等;
(四)项目专项经费中拨付高校、科研院所的资金不得高于40%;
(五)项目应为2022年启动还未完成或2023年计划启动的项目,实施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
(六)申请专项经费50万元以上的项目,需提供查新报告。
(七)项目未获国家、自治区、各县(市)区科技项目立项支持。
三、申报流程
(一)网上申报。申报单位登录“银科创”科技项目管理平台(http://kjxmgl.ycykc.cn),注册后填写《银川市校企联合创新专项入库申报书》,并上传相关支撑材料;
(二)初审推荐。各县(市)区、相关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在线进行项目初审和推荐;
(三)评审立项。市科技局根据财政科技资金情况,按照相关项目管理办法,对入库项目组织开展初审、踏勘、评审、公示后,择优立项。
四、支持额度及方式
(一)银川市校企联合创新专项申报总研发经费不高于300万元,最高支持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二)项目在合同书签订后先拨付项目财政支持额度40%的资金,待项目实施完成并通过验收后拨付剩余资金。
五、申报时间
银川市校企联合创新专项采取常年申报、分批受理。本批次网上申报时间为2022年5月30日09:00至6月10日18:00。项目负责人(或申请人)、项目单位、推荐单位须严格按规定时限进行申报、提交和推荐工作。
六、咨询电话
管理平台注册、填报、操作技术咨询:银川市生产力促进中心,谢明俊,0951-6033191。
业务咨询:市科技局高新科,江珊,0951-6888737。
银川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