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23年度农村领域第一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2022年度第一批和第二批科技特派员专项、乡村振兴科技示范县专项申报工作已经截止。根据工作安排,拟对有关单位推荐申报的项目开展专家咨询评审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2年6月15日-6月17日
各项目具体答辩时间见附件。
二、会议地点:
省科技发展服务中心
地址:西宁市海湖新区五四西路86号4号楼15楼会议室
三、具体要求:
1、申请单位需项目第一负责人亲自到场答辩,在参加答辩时,参加答辩人员务必提交个人身份证件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以供查验。项目负责人若为外省人员,因疫情原因,可通过线上参加答辩,并提前与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联系。项目负责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答辩的取消该项目答辩资格。项目第一负责人因故不能亲自到场答辩,需提交事由证明及授权书,授权项目第二负责人答辩,如项目第二负责人亦不能亲自到场答辩,取消该项目答辩资格。
2、项目申请单位必须以PPT形式进行答辩。第一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乡村振兴科技示范县专项答辩时间严格控制在15分钟以内,其中汇报时间为10分钟,专家质疑5分钟。科技特派员专项答辩时间严格控制在10分钟以内,其中汇报时间为6分钟,专家质疑4分钟。
3、第一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乡村振兴科技示范县专项重点汇报内容:项目总体目标与重点任务、技术方案、预期成果与考核指标、所需资金预算与筹措方案、项目申报企业现有工作基础和条件(R&D投入情况、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情况、研发机构设置情况、项目负责人及申报企业承接政府项目情况等)、项目实施条件(产学研合作情况、项目参与单位情况、项目资金配比等)、项目预期产出(科研产出情况、预期产值情况等)。
科技特派员专项重点汇报内容: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基本情况、项目总体目标、项目主要技术成果示范推广内容、预期经济社会效益等。
4、汇报人只需明确回答专家提出的问题,不进行辩论或探讨。
5、请务必携带系统生成的带水印的项目申报书10份,以及所有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如法人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品种审定证书、科研奖励证书、成果证书、测试报告、发表论文、专利证书、合作协议书等)1份。
6、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近期省外来宁人员不允许参会,参会人员均需提供当日信康码和行程码,每个项目参加答辩人数不得超过3人。因本次评审与经费概算评审同时进行,请项目财务负责人同时参会。请严格按照预定答辩时间提前半小时到场,答辩结束后立即离开,不要逗留,避免人员聚集,全程佩戴口罩。
7、本次会议邀请厅机关纪委进行全程监督。
四、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
联 系 人:常丽娜 李积雲
联系电话:0971-8233815
附件:
1. 2022年度第一批和第二批科技特派员专项、2022年乡村振兴科技示范县答辩排序表.xls
2. 2023年度农村领域第一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答辩排序表.xls